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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30 日重行改選。10 月 19 日,為俾斯麥所操縱的新的帝國國會,在第三
讀時以 221 票對 149 票透過由聯邦議會提出的&ldo;反對社會民主黨企圖危害治 安的法令&rdo;(簡稱非常法)。21 日起法令生效。非常法共 30 條,規定:(1) &ldo;以危害公共安寧,特別是危害居民各階級的和睦的方式,為旨在破壞現行 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社會民主黨的、社會主義的或共產主義的企圖服務&rdo; 的協會、各種團體、出版物以及會議和募捐,各地警察署有權禁止。(2)違反 禁令而參加被禁止的團體、繼續出版和散佈已被查封的出版物,將處以巨額 罰金和重刑。(3)各地警察當局有權禁止一切&ldo;違法者的逗留,有權撤銷與違 反非常法有關的出版商、書商、書室、店主等的營業執照。(4)對由於社會民 主黨的活動而使治安受到威脅的地區,各邦有權實行至少為期 1 年的小戒 嚴;戒嚴期間,非經警察當局批准,不能公開販賣出版物和集會。
非常法最初的有效期是兩年半,後延至 1890 年春。俾斯麥政府利用這個 法令大施波拿巴式專制的淫威。戒嚴、查禁報刊、封閉工會、解散集會、大 興冤獄、逮捕、監禁、判刑、流放、驅逐,到 1879 年中期,不到一年的時間, 政府一共發出了 627 項禁令。企業主聯合會大批解僱擁護社會民主黨的工 人,蓄意把他們推向貧困的深淵。甚至羅馬教皇也跟著發布通諭,把反對&ldo;社 會主義的瘟疫&rdo;作為&ldo;教徒職責&rdo;。在非常法施行的 12 年裡,有 900 名社會 民主黨人被驅逐,1500 名黨員受到不同期限的監禁和徒刑,150 種報刊、1200 種出版物被查禁,320 個各種工人組織被取締。白色恐怖充斥全德。
社會主義工人黨面臨著突如其來的襲擊,多數領導人茫然失措。在非常 法生效的當天,黨的執行委員會和議會黨團便決定黨自行解散,並要求地方 黨組織也作出相應的決定。失去了領導機構,隨即引來了黨和工人隊伍的思 想混亂。以約翰&iddot;莫斯特為首的一些人在《自由報》上撰文,反對進行合法 鬥爭,頌揚赫德爾和諾比林的個人恐怖,主張立即進行暴動,甚至籌劃組織 新的&ldo;社會革命&rdo;黨。與此同時,流亡在瑞士蘇黎世的卡爾&iddot;赫希柏格、愛 德華&iddot;伯恩施坦和卡爾&iddot;奧古斯特&iddot;施拉姆(即所謂&ldo;蘇黎世三人團&rdo;),
1879 年用三個星花署名在他們創辦的《社會科學和社會政治年鑑》上發表了
《德國社會主義運動的回顧》一文。他們把非常法的施行歸咎於黨的&ldo;過火 行為&rdo;,要黨宣告&ldo;走合法即改良的道路&rdo;,主張黨不應是無產階級的特殊 政黨,而應當是&ldo;一切富有真正仁愛精神的人&rdo;的全面的黨。
反動派逞兇肆虐,機會主義者推波助瀾,黨的領導動搖混亂,德國社會
主義工人黨處於生死存亡的關頭。1879 年 9 月,恩格斯得到馬克思的贊同, 給白拉克、倍倍爾、李卜克內西寫了一封《通告信》,嚴厲譴責&ldo;三人團&rdo; 的投降主義路線,指出這個機會主義集團&ldo;不是猛烈地反抗從上面來的迫害, 而是逆來順受,並且承認懲罰是罪有應得&rdo;。馬克思和恩格斯還批判了莫斯 特等的左傾盲動,斥責他們的《自由報》&ldo;沒有任何革命內容,而只有革命 空談&rdo;。兩位革命導師同時對黨的領導採取容忍機會主義分子的調和主義政 策進行了批評,並為德國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