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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給神宗皇帝的上書中,蘇軾又說:
微臣聽聞坊間近來有傳聞,陛下出臺了一些糾偏過激的行政措施,追回派出實施變法的官吏,廢除制置三司條例司的跡象,朝野間也都奔走相告、彈冠相慶。
但是,原來陛下在做的,不過只是委派地方監司機構到民間打探一下新法管理強行抑配的情況,看看老百姓還有沒有承壓的空間!比如那個“制置三司條例司”,是在朝廷體制之外另設一個部門,實際上該部門就是撇開原有那些反對變法的官僚,另外任用一批新人來推行變法而已!
在蘇軾看來,這個新機構的執掌與中書、宰相重合,不但其本身就增加了冗員和冗費,而且使得“民實驚疑”“吏皆惶惑”。要“復人心而安國本”,就應該罷去“新法”的領導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如此,“人心安,興利除害,無所不可”。
蘇軾越說越氣,簡直要出離憤怒了。
他說,微臣還聽說,陛下認為的新法最終退而求其次還總可以在西北三路地區試行,我蘇軾就納了悶了,泱泱大中華的西北三路人民難道就不是陛下的赤子百姓與臣民?難道就該做行醫者試用毒藥的試驗品嗎?
如今陛下推行的新法一連得罪了老百姓、軍隊、官吏以及士大夫等社會各階層,我並非是危言聳聽來嚇唬陛下,我也沒這個膽(這倒是一句瞎話)。青苗法、助役法實施後,農民們內心不安。均輸法令頒佈後,商賈們不能正常經商,老百姓也買不來東西因而生活不便。合併削減軍隊,驅逐傷殘兵士,貶斥從軍人員等舉措,使軍隊中的軍人開始對朝廷產生怨恨之情。青苗錢既然要散發,那麼就不該再禁止或抑配,不然下級的官吏就會因收不到利錢而受到責罰。
以上這些,還有近來的不管是放任謬誤強推新法,還是朝令夕改、粉飾過錯都是微臣我寢食難安、扼腕嘆息的根源啊!
說到這兒,我們結合神宗皇帝的變法背景與決心,作為現代的職場人士,我們大多人也不難理解蘇軾在宋神宗心中的形象之變化了。
如果說《上神宗皇帝書》還是對事不對人,那麼一個月之後的《再上皇帝書》就堪稱直接的人身攻擊了。其言辭之激烈簡直讓人瞠目結舌,幾至無法相信是出自溫文爾雅的蘇軾手筆了。
他不但進一步將“新法”貶低得一無是處(“今日之政,小用則小敗,大用則大敗,若力行而不已,則隨之”),而且其行文之間雖未指名,然而天下誰人不知句句不離王安石其人。其中最末一段,蘇軾竟將王安石比作魏晉之際的奸臣賈充 ,要求神宗將其罷免(今天下賢者,亦將以此觀陛下,為進退之決)。
實事求是地說,這就頗有些“要挾”的味道了。
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從熙寧二年(1069)開始,至元豐八年(1085)因宋神宗去世而結束的王安石變法(又稱熙寧變法、熙豐變法),王安石是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
在教育制度改革方面,王安石仍以“三不足”——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的非凡勇氣,親自操刀撰寫了《周禮義》、《書義》、《詩義》,即《三經新義》,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也即為試策。
熙寧三年(1070)春,神宗皇帝起初想起用蘇軾為新學改革的主考官。
王安石知道後,趕緊上奏神宗說,蘇軾這個人學的都是旁門左道(所學乖異),決不能讓他充當考試策論的考官。
神宗沒法,只得讓蘇軾充任編排試卷官。
宋代貢院置這一官名,簡稱“編排官”、“管號官”。編排官一般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