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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歷史的奇妙在於它的峰迴路轉和柳暗花明。天啟初年,張案的初步平反,有位關鍵人物參與其中,引來爭議,他就是當年反對奪情被杖貶的鄒元標。
當時及後世論者認為,儘管鄒元標當年因激烈反對奪情而遭杖謫,可鄒先生不計前嫌,是為身在地下的張居正復官復諡的第一功臣,並且他留下那句著名的&ldo;功在社稷,過在身家&rdo;的經典評論,成為明清史家對張居正其人的主流評價。
更有甚者煽情道:白髮蒼蒼的鄒元標目睹時局敗壞,幡然醒悟,後悔當年的魯莽行為,重新拜倒在這位社稷能臣腳下。他拖著殘疾的雙腿,為他當年的政敵平反奔走呼號。
明末清初廣為流傳著這樣一個故事:&ldo;鄒元標晚年想法有變,他還專程去京師要求首輔葉向高恢復張閣老的諡號,講其後悔自己年輕時的意氣用事。&rdo;
吳應箕對此頗為質疑:正是因為鄒大人當年不畏權貴,誓死捍衛綱常名教,才成為天下讀書人的精神偶像。可人上了年紀怎就後悔當初所為?
吳應箕越想越鬱悶,親自找來御史方震儒問個究竟。
方御史告訴他,當時鄒元標為總憲(即左都御史),要蒞臨都察院,諸位御史各就各位。
總憲鄭重發話說,張居正當年奪情起復確有罪過,他當時出於激憤,不能不進言。現在想來,張氏於國有功,諡號亦當返還。
在座的諸御史皆佩服鄒元標心胸寬廣,不抱成見。
這個記載出自復社(復社號稱小東林)文人筆下,主旋律莫不是為東林精神領袖歌功頌德,不可盡信。
然而,歷史講究的是史料、證據,而不是煽情、臆測,事實到底如何我們不妨做一番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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