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封自首信 (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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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是他本人寫的,我不大相信。”
李洋:“這封信連作案時間都寫得清清楚楚,精確到分鐘,如果真的是呂珂潤本人寫的,那我只能說他絕對是一個與眾不同的殺人犯。還有,信中特意強調了一下‘周凡的太太林若琪’,看起來生怕我們找錯了人似的。”
洪見寧:“其實,各位可以想得簡單些。呂珂潤是一個思想簡單的人,會有這樣的行為不足為奇。或許他已經知道自己被警方抓住了把柄,所以才不得不寫下這封自首信。”
毛淺禾:“退一萬步講,假如這封信確實由呂珂潤寫下,為了讓警方看到,也應該將信放在房間的顯眼處。然而,這封信在房門下方出現了,我可以打包票,肯定不是呂珂潤寫的,並且寫信的這個人已經知道我們會查到這裡,故意用紅色的信封裝這封信。”
任煙生對幾人說道:“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被大家忽略了。由呂珂潤將塔崩摻進凌泳沂的畫作中的這一推測基本已經得到了證實,既然是他放的毒,那麼,他是如何得到這幅畫作的?以二人目前的關係來看,凌泳沂基本不可能將剛剛畫好的作品交到呂珂潤的手中。”
文佳:“難道是呂珂潤偷的?”
毛淺禾:“如果畫作由凌泳沂交給周凡,周凡再將畫作交給呂珂潤,似乎就能說得通了。”
任煙生點頭,將信件交給她,“先帶回去,送到技術室,與呂珂潤的字跡作比對。如果這封信不是他寫的,那麼,寫信的這個人極有可能早已經清悉了兩樁命案的全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