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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分類提取。
餐桌為長方形,主人坐主位,被害人當時所坐的位置清晰可見,王利將放在被害人的那一側的所有餐具進行了重點標記後,小心翼翼地封入物證提取袋裡。
王利對任煙生說道:“奇怪,在氰化鉀中毒後的前驅期,患者會有眼部和呼吸道刺激性症狀,比如視力模糊、嘔吐、腹瀉,但我和小孫並沒有在現場發現任何的嘔吐物,現場也沒有清理過的痕跡,難道兇手在梁鵬還沒有死亡的時候就把他運走了?”
任煙生:“有很大的機率會是這種可能性,既然運一個人,兇手肯定有交通工具,梁鵬死在了車上。北門外是小吃一條街,車輛可以通行,但由於晚上11點前人流量大,很少有車在此經過,兇手的車應該是從小區的西門開出去的,西門的監控錄影可以拍下當時的情形。”
被害人的手機放在床上,任煙生拿起。手機需要解鎖,他用被害人的出生日期解開了手機。
通話記錄的是從11月10日開始儲存的,截至11月15日,共有29條已經接通的通話記錄,最後一個與被害人有過通話的人是梁諾,時間在11月14日晚上8點28分。共有22條未接來電,其中有6條是錢雅在11月15日上午10點08分-11點34分撥打的,餘下的16條是父親在15日下午3點01分-3點55分撥打的。
刑事案件的偵辦過程非常繁瑣,只要一個環節沒有留意到,或者偵辦的程式不正確,移交到檢察院和法院那裡就會出現問題,會被退回偵辦。通話記錄存在嫌疑人單方面刪除的可能性,至於是否只有以上的這些人在梁鵬遇害前打過電話,暫時還不得而知,需要去電信部門調取更加詳細的通話記錄才能得到確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