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數學課(1)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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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一起來我大唐的文字嗎?我記得好像是西方印度人的。說是表示數字,便捷實用。我看過,這種書寫方式和我大唐的相去甚遠,而且極易出錯,最後大唐沒有采納。怎麼後世反倒用上了?我們的籌數呢?
元朝,忽必烈:我們有籌碼,為什麼要用這玩意兒?
明朝,徐光啟:是因為看著簡單所以換了嗎?我當時翻譯西方書籍是直接譯成漢字的。
古人的思維發散到了各處,這堂名叫“數學”的課帶來的東西和之前太不一樣了。
林老師已經講到了其它地方:“若元素a在集合a中,就是a∈a,不在則稱a?a。”
“比如說有一個集合a,它裡面有四個元素,1、2、4、5,這四個整數構成了一個集合。也就是說這幾個元素合在一起構成了一個集合。
同時,我們說這個集合裡面有1這個元素,所以我們就可以說1∈a,我們再給一個數3,3不在集合裡面,所以3?a”
大部分古人都被這個概念弄暈了,感覺這個老師在顛過來倒過去的說那幾句話。
聽不懂,真的聽不懂。
有些古人:天色尚早,怎麼居然有點困了?
林老師的講解還在繼續:“所以,我們集合主要有三個性質,確定性、互異性、無序性,只有同時滿足這幾個性質的時候,我們的集合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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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徐光啟:這個好像理解了,就是給定的集合和元素,元素只有兩種可能,屬於或不屬於集合,只有這兩種情況;集合裡面的元素每個只能出現一次;這些元素的地位好像是一樣的,不一定要按照大小排列。
林老師:“集合通常有這幾種表示方法:一是列舉法,就是將集合的元素逐一列舉出來的方式 ,並用{}括起來,每個元素之間用逗號隔開。”
南北朝,祖沖之:這看起來是挺直觀的,一眼能夠看清所有元素,但是如果元素有無窮多個的話,全部列舉出來不太現實吧?
果然,林老師馬上就講了這種方式的缺點,然後說:“另外一種方法就是描述法。描述法的形式為{代表元素|滿足的性質}。舉例:設a是一個集合,我們把集合a中所有具有共同特性p(x)的元素x組成的集合記作{x∈a|p(x)},這種就是描述法。也可以寫成{x∈a:p(x)},{x∈a;p(x)}。”
魏晉時期,劉徽:懂了,x代表集合a裡面的所有元素,這些元素具有共同特徵和條件,p(x)就是這個條件。
林老師:“集合的表示法還有”
接著,林老師講了幾個常用數集的符號:
“好了,現在我們來看幾個例子,影象法和區間法這裡暫時不講。”
明朝,徐光啟:剛聽出了一點意思,你咋不說了,我還想知道另外兩種方法是什麼樣子的呢!
林老師:“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集合,用固定的符號表示。r:實數集;z:整數集;n:自然數集;n或n+:正整數集;q:有理數集”
林老師還詳細例舉了一些這些數集的例子。
東漢末年,劉洪:這裡的正、負應該和我們這裡所說一致,至於這個整數、自然數,不知又是何概念?
:()給古人直播上課,他們都學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