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邊沁的啟示錄 (第1/3頁)
趨時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報告廳裡,邊沁與亞瑟一左一右緊挨著坐下。
邊沁看了眼亞瑟沉重的黑眼圈,笑著搖了搖頭:“你看起來狀況不太好。”
亞瑟笑了笑:“或許吧。我還記得之前和您討論過關於康德主張的義務論原則,以及您主張的結果論原則問題。
康德主張的義務論認為,一件事的是非對錯、該不該做,不在於它會帶來什麼後果,而是看行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規範。
而您主張的結果論則認為,一件事的是非對錯、該不該做,歸根到底要考慮行為帶來了、或者可能會帶來怎樣的後果,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會讓周遭世界發生怎樣的變化。”
邊沁問道:“那你現在的觀點變化了嗎?”
亞瑟先是點了點頭,但很快又搖了搖頭:“變了,但也沒變。我覺得康德說的有道理,但我覺得您說的也同樣有道理。這也就是為什麼,您會覺得我現在看起來狀況不太好。”
邊沁兩手扶著手杖,抬頭盯著報告廳的穹頂:“讓我猜猜,你現在是個警察,所以,你是遇上了什麼疑難的案件?不知道該如何對犯人進行處理?或者是,你對於一部分正在執行的法律不太理解,不認同它們的立法原則?”
亞瑟點頭道:“您果然是位了不起的智者,您猜對了。我想絞死一批人,但是按照現行法律,他們或許不能死。”
邊沁搖頭道:“我不是什麼智者,我只是一個功利主義者,我只是希望能夠解決社會問題。
就像我之前和你說的那樣,功利並不是一件壞事。我和康德的觀點差異,主要在於兩方面。
康德認為人是理性的人,所以人所認同的道德觀念也是理性的。
但是當落在具體執行層面時,他又用感性的方法去看待,他認為人既然是理性的,那麼人的行為只要符合道德規範就不會有錯。
而我和他的不同之處就在於,我認為人是感性的,人類的行為,完全以快樂和痛苦為動機。
人類完全把自己置於兩位主人之下——痛苦與快樂。他們指示我們應當幹什麼,決定我們將要幹什麼,是非標準、因果聯絡,都有它們來定奪。凡是我們所思、所言、所行都受它們的支配。
我認為人是感性的,但是在實際執行時,我又以理性的角度看待。
快樂和痛苦沒有什麼性質的差異,只有總量的差異。
所以,功利主義的原則就是儘可能增大全人類快樂和幸福的總量,減少痛苦的總量,並最終使得幸福快樂的總量遠遠超過痛苦。”
亞瑟問道:“理論聽起來總是很美好,但是您應該知道,實際執行過程中,不管是康德的理論,還是您的理論,都會出現一些問題。”
“當然。”邊沁大笑道:“你那個火車是壓死一個人還是壓過五個人的問題不是就讓我犯難了嗎?”
亞瑟問道:“您現在有答案了嗎?”
邊沁學著亞瑟剛才的動作,先是點頭,隨後又搖了搖頭:“有,但也沒有。”
“這話怎麼說呢?”
邊沁道:“因為不論是從康德的角度看,還是從我的角度看這件事,扳動軌道開關壓死人這種事,都是不對的。
就算是站在功利主義的立場,這也不是一道簡單的選一或者選五的數學題。
你應該讀過我的書,我在書中表述人的快樂與痛苦時,標註了它的四個來源與約束力,即自然約束力、政治約束力、道德約束力與宗教約束力。
只有從政治約束力的角度考慮問題,才會得出五大於一的結論,從而選擇壓死一個人而不是五個人。
但是殺人這種事,不管是從自然、道德還是宗教的角度來看,一個和五個其實都一樣,殺了人就是殺了人,並沒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