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梶聰一郎保持沉默已過去了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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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木並不著急。&ldo;案發後&rdo;,按字面理解就是指警方立案的事件發生之後。並不能因案發之後的情況不明而影響已經立案的事件。何況梶聰一郎已經將其犯罪的經過及當時的情況作了詳細的交代。其內容之詳盡無可挑剔。在此基礎上做成的筆錄,不管是送檢、起訴還是公審,各個階段都不會有問題。總而言之,瞭解案發後的情況並非是究明事件本身,而是為了使犯案人的故事有個結局‐‐僅此而已。
但是,志木卻因這&ldo;事件的餘韻&rdo;而被激發起了作為審訊官的激情。像殺人這樣的最高階犯罪事實都可以供認不諱,而&ldo;事發之後&rdo;的情況卻保持沉默。這是為什麼?難以理解。就梶聰一郎本人而言,也許把比自首更重要的故事隱藏在這&ldo;事發之後&rdo;了。
志木試著打破沉默。
&ldo;警部。你現在是有意保持沉默的吧?&rdo;
&ldo;……&rdo;
&ldo;我可以理解成你在行使你的沉默權嗎?
&ldo;……&rdo;
&ldo;你不想說事發之後到你來自首之前這段時間的事,對吧?&rdo;
&ldo;這……&rdo;
梶聰一郎開口了,聲音顯得有些淒涼。
&ldo;必須說嗎?&rdo;
表達的意思很清楚。自己供認了犯罪事實,w縣警可以立案了。沒有理由說出隱藏在自己心裡的故事。
&ldo;當然不是必須。&rdo;
志木回答後,梶聰一郎又低下了頭。
&ldo;並不是要行使什麼沉默權。不過那以後的事能不能拜託你別再追究?&rdo;
別再追究?……
&ldo;砰!&rdo;門像是被人踢開似的開了。慄田風風火火地沖了進來。
&ldo;指導官,快!給本部宣傳科去個電話,警務部長在那兒等著!
&ldo;哦……&rdo;
志木勉強地應著,慢慢站起身來。
&ldo;下午一點再繼續。在拘留所好好吃頓午飯,休息一下如何?早上太早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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