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年上海碎屍案偵破紀實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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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希望最好能一次或者兩次就把屍塊都處理掉,而且扔的地方比較集中,這樣可以縮短操作時間,降低被發現的風險。”
“這附近公路兩邊沒有捲心菜地、池塘和糞坑,只有一條河浜。所以,估計其他屍塊是被扔到河裡了。當下最要緊的是趕緊組織人員去打撈。”
當天下午,楊思公社水產大隊的 18 條漁船全部出動,採用 “滾釣” 的方法在現場周邊和河道里展開打撈作業。“滾釣” 是江南地區漁民常用的捕魚工具,用一根繩子拴著一排固定在鋼條上的大魚鉤,沉到水面下,隨著船移動。這種方法對於搜尋水下較大的物體很有效,在江南水鄉,如果有人溺亡,也會用它來撈屍體。
從上午一直忙碌到大約 15 時,楊思公社水產大隊的漁民們在現場周邊大概 1.5 公里範圍內的河道里,一共撈出來 12 包用油紙包著並用麻線捆紮的東西。開啟一看,裡面包著的是女人的小腿、腳掌、大腿、胯部、手臂、軀幹等身體部位,拼湊起來正好能組成一具完整的年輕女性屍體。這些屍塊馬上被送往上海市法醫室,當時的法醫室主任黃柏森帶著兩個助手李延吉和張泰運進行屍檢。
黃柏森是上海市的老法醫,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破獲過不少大案,1964 年還受到了公安部的表揚。不過文革一開始,他就受到衝擊,被隔離審查。好在法醫室的 “造反派” 能力有限,1970 年秋天,黃柏森又被請回法醫室,恢復了原職。李延吉和張泰運二人在 80 年代是上海市法醫室的權威人物,培養了王德明、閻建軍、尤劍達等一批優秀法醫。
經過三人連夜屍檢,得出以下結論:死者為女性,年齡在 19 到 23 歲左右,身高約 1.61 米,體重 63 公斤左右。死者生前較為豐滿,乳房較大,左邊乳頭因發育不良呈凹陷狀,後背靠近腰的地方有一個直徑 1.5 厘米的天生圓形黑色胎記。直接死因是頸部被掐,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大概在發現屍體前的 60 到 65 個小時,也就是 1972 年 1 月 1 日凌晨;從胃裡食物的消化情況來看,死者是在吃完最後一頓飯後的 2 到 3 小時死亡的,最後吃的食物是白菜肉絲年糕。
各屍塊的斷裂處十分整齊,表明兇手手臂力量較大,分屍工具可能是斧頭、砍肉刀之類沉重的利器,兇手可能從事過木工、屠夫、廚師這類工作。
接著,黃柏森對死者身份做出瞭如下判斷:
從死者的頭髮樣式來看,她生前居住在上海市區,而非農村或外地。
死者手掌較大,面板粗糙堅硬,表明她生前長時間從事過需要用手握工具的體力活,且右手使用頻率更高;不過,她雙手手掌面板表皮最外層已經開始變軟,說明她大概在死前兩三個月就停止了體力勞動。
死者牙齒有一定磨損,這是少年換牙後長期食用炒蠶豆、炒黃豆、小核桃等硬食物造成的。結合頭髮樣式,她雖在上海市區生活,但可能處於較低的社會層次,很可能出身普通勞動人民家庭,家庭經濟條件一般。
死者被害前兩到三小時吃過白菜肉絲年糕,再聯絡她喜歡吃炒蠶豆、黃豆等食物,可以判斷她是江南人,綜合第一條,她極有可能是上海人。
1 月 4 日凌晨 1 點,顧向敏將案情上報給上海市軍管會。隨後,軍管會安排市局刑偵處刑警一隊和川沙縣刑警隊抽調人員組成 1.3 碎屍案專案組,由顧向敏擔任組長,馬逸夫、肖勇康擔任副組長,專門負責偵破此案。2 時 30 分,顧向敏在刑偵處會議室召開專案組第一次會議,經過商討,決定以碎屍發現地為中心,在方圓 10 裡範圍內廣泛發動群眾,徵集線索,以確定死者身份,尋找兇手的蛛絲馬跡。
然而,前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