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餘波(下)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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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愛民到案後如實向公安機關供述了自己是如何收了別人一萬塊錢,答應幫忙整凌雲的黑材料的。不過黃愛民說不清給他錢的人的具體身份。
凌雲委派律師代表凌雲和童璐晨分別起訴黃愛民的誹謗罪和侵犯名譽權的案件也都已經立案。
律所那邊網路追查也取得了進展。律所懸賞10萬元尋找涉嫌利用網際網路造謠汙衊他人人格案件的嫌疑人。
訊息傳出後,只半天時間,一位懷著正義感的網友就站出來實名舉報了一夥人拉攏他參與造謠汙衊中傷他人的事件。
這位網友在帖子裡不僅公開了自己的姓名和所讀學校等資料,還貼出了那夥人發給他的郵件截圖。
截圖顯示,一位自稱是他的同學的網民給他發郵件,附上了幾個網站造謠汙衊凌雲帖子的連結,讓他去幫忙頂帖。聲稱這件事炒熱了以後能賺一大筆。發郵件的信箱正是凌雲苦苦追查的那個註冊賬號用的郵箱。
舉報者把這位同學的詳細資料在網上公開了,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所讀學校和專業甚至連家庭住址都給公開了。
律所查實,兌現諾言後按圖索驥,找到了那位註冊好幾個賬號傳謠謾罵凌雲的網友,並立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了一系列的訴訟。
凌雲的第二筆訴訟費50萬還沒付呢,律所要是一場官司不打肯定是拿不到這50萬的,因而律所對打官司比凌雲這位本主可要熱情多了
那位拿錢奉命傳謠的網友此時已經被鋪天蓋地的謾罵和指責嚇傻了,他剛開始的時候辯解說他只是被那個匿名舉報的帖子矇蔽了,只是想要追求真相。
可是網友毫不買賬,他的郵件裡明明說了,把事情炒熱搞大,就能大賺一筆。
後來這位網友聲稱要自殺,企圖用輿論“凌雲要逼死人”來逼迫凌雲讓步。凌雲還沒有表示呢,律所玩了一把騷操作。
律所一邊僱了兩名心理醫生,整天盯著這位要自殺的網友,準備隨時給他做心理輔導,另一邊,律所起訴的進展絲毫不落下。不僅僅向這位網友索要鉅額的精神損失賠償,律所還提起了刑事自訴訴訟。要這位網友負起刑事責任。
網路上的輿論也出現了分化,從開始的一邊倒支援凌雲到有部分人堅決支援凌雲,法律歸法律,人情歸人情。不能因為你聲稱要自殺,違法了就能逃避法律制裁吧!
那樣還要法律幹什麼?反正違法了只要聲稱自殺就能逍遙法外
也有些人覺得凌雲這是逼人太甚,這位網友違法也是無心之失,他也想不到事情居然能鬧這麼大。他還是個大學生,未來還有遠大的前途,凌雲應該放他一馬,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就行了。
還有些煽陰風點鬼火的說凌雲這就是仗著錢多欺負人,濫用法律資源,睚眥必報。心胸狹隘,心理陰暗,狂妄尊大
凌雲絲毫不理會網上這些言論。他指示律所,一定要走法律程式讓他付出代價,只有血淋淋的代價才能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而且他這個案件是第一例運用法律手段來抵制網上不法言論侵害的,有一個示範效應。如果自己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以後人們會對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有不良的認識。認為即使花費了巨大精力和代價找到網路謠言真兇,也拿這些造謠傳謠者沒辦法。
反正只要造謠傳謠者聲稱被網路暴力了,自己承受不住要自殺,被造謠者就得退讓。
凌雲要的就是徹底打疼這幫在網上興風作浪,造謠傳謠作妖的各路牛鬼蛇神。
何況,目前浮在水面上的都是一些小魚小蝦,真正背後的操縱者凌雲雖然心知肚明,但對方還沒有露頭,凌雲動不到他們。
收拾這些臭魚爛蝦,看看能不能把沉在水底的王八給釣出來才是凌雲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