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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外頭有了足夠豐富的經歷,也收穫了在山上絕不會有的感情,我想,可能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不一樣的,你可以擁有絕大多數人不會擁有的幸福,而我的宿命就是在山上守著萬丈峰最後一絲尊嚴。
這封信你會看到嗎?還是說被別人拿走,看了之後覺得可笑,遂一把火燒了?
我不在意,我寫了,就當你是看過了,這樣就很滿足了。
你不能嫌棄我字醜,也不能覺得我廢話多,我很少給人寫信,寫給你,更是第一次。
我死了之後,你還會記得我嗎?
會不會把我當做個隨手可以拋棄掉的物件,擱在萬丈峰上,讓我同祠堂裡的那些老傢伙們一樣,蒙塵落灰,最後再也沒有人想起。
可不可以給我燒點紙銀票呢?我娘死的時候,我爹怕他在下頭沒錢過日子,會受人排擠,就給她燒了好多好多的紙銅錢,我數過,似乎也沒有多少,沒過多久,他也就跟著我娘走了。
但我沒錢給他燒紙,後來終於有錢買紙,卻已經忘記他們長什麼模樣了。
似乎我後來的人生裡,只有你是令我很刻骨銘心的,我的大半場人生中,都是你。
你若給我燒了紙錢,不算白燒,我在地底下給你也買一套大院子,住你跟你的老婆孩子什麼的夠用。不過我之前給十六燒過不少錢,若是他也給你置辦了田產,你就只能今年上我這邊,明年去他那邊了。
是不是很心動?所以一定要記得我,我也不會忘了你,到了橋頭上,我不喝那碗湯,下輩子若有緣分,我還想做你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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