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頁 (第2/3頁)
完顏紹元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有不 同,但一般總不外是兩大類形式:一種是每年規定在一定時間內,比如三月或者八月,由 老百姓自行去 縣衙申報,接受審驗。比如《後漢書&iddot;江革傳》記,江革於建武(漢光武帝年號,25 ~56) 末年與母親回鄉裡,&ldo;每當歲時,縣當案比&rdo;,案比,即案驗而比之的意思,就是審驗戶口 。江革因為母親已老,經不起牛馬拉車的搖晃,便自己推部小車送母親去接受案比,&ldo; 由是鄉裡稱之曰&l;江巨孝&r;&rdo;。可見那會兒戶口核實制度是相當嚴格的,連老太太也得親自 上衙門接受審查。這些具體的事務,一般都由戶房在縣丞或主簿領導下進行,但知縣也得過 問,甚至負起主要責任。《宋史&iddot;蘇頌傳》記,宋仁宗時,蘇頌知建業,建業過去是南唐的 地盤,戰亂後戶口簿冊散失殆盡,許多衙門胥吏在徵徭徵賦時,趁機上下其手,中飽私囊。 蘇頌很認真,平素在治其他公事間,留心調查,掌握了不少實際情況。到了統一登記和案驗 戶籍時,有人自報情形不實,蘇頌便警告他說:&ldo;你家裡還有某某人,還有某某產業,為什 麼不老實申報?&rdo;這一來,&ldo;民駭懼,皆不敢隱&rdo;。
另一種工作方式,也是在規定時間內,由州縣衙門派員去各鄉、裡,指導鄉官、裡書等鄉 里人員進行登記核驗。比如明代及清初的戶籍(即&ldo;黃冊&rdo;)編造法,都按此 順序,&ldo;凡造 冊,人戶各登其丁口之數,授之甲長,甲長授之坊、廂、裡長,坊、廂、裡長上之州縣。&rdo; (《清朝通典&iddot;食貨》)。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時,搞了個&ldo; 攤丁入畝&rdo;政策,即徭役徵發不再以戶籍登記為根據,而是根據 田產佔有情況。這一來,對州縣衙門來講,戶口登記和管理的實用性少了許多,幹起來便馬 馬虎虎了,每年辦登記時,就照抄上一年的算數,&ldo;歲歲滋生之數,一律雷同&rdo;,弄得乾隆 皇帝大發脾氣,&ldo;似此簡率相沿,成何事體?所有各省本年應進民冊,均展至明年底。倘再 疏舛,定當予以處分!&rdo;(《清史稿&iddot;食貨志》)這就是寧肯再放寬期限推倒 重來,但一定要 實事求是的意思。應該說,中國是世界上戶籍管理制度源起最早、建制最全又最能隨時反映 更新狀況的國家,這些成就都離不開歷代州縣衙門的具體工作。但是我們從乾隆皇帝發脾氣 這件事實中,又可強烈感受到,在戶籍調查和管理的具體實踐中,州縣衙門是聯絡其徵賦徵 徭的實用性來理解和執行的,一旦搞了&ldo;攤丁入畝&rdo;的政策,他們就翫忽職守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