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進一步的追查和新的慘劇 (第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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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字旁的她為什麼會知道,很顯然每起案件的犯人都會拼命的裝作和案件毫無關係,不可能有人沒事幹把自己的犯罪手法告訴別人,除非是同伴。既然這個人知道犯罪的手法,那就說明他或者是女字旁的她,在這起案件中扮演著一定的角色”。
“什麼樣的角色?”姜曉簫問道。
“你想想就能發現啊,既然案件結束後的處理工作是李芸做的,作案手法和作案工具都是李芸提供的,那還剩下什麼?很顯然最關鍵的一步——佈置現場不是她乾的。這麼想想其實也很正常,做戲做全套嗎,讓幫兇去佈置現場的陷阱和機關,那她就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了”。
“那幫兇究竟是誰?”
“很簡單,為了避免其他人發現手法,而且現場還不能佈置的太早,所以肯定要很晚才能離開現場。也就是說,佈置現場的人,就是在兩名被害者來之前離開現場的最後一個人”。
2、詢問,鎖定嫌疑人
“根據目前的調查結果來看,案發前死者李芸一直都有不在場證明,當天整個中午,她都在食堂吃飯,當時有不少學生看見她了,都可以為她做證,現場的監控錄影也可以顯示她沒離開過食堂”。來彙報的警員說道。
“這樣啊,那就沒有問題了”。刑警隊長說道。
和林推理的一模一樣。姜曉簫自忖道。
昨晚林嘉華說道:“監控錄影確實顯示案發時沒人靠近過案發現場,但現在已經明確了,和案發時無關,既然是靠佈置陷阱和機關來犯案的話,你們就去查查案發前的監控錄影。不過最好先明確一下那天李芸的不在場證明,主意是案發前的”。
剛剛在開會討論時的姜曉簫對其他幾名刑警說道:“如此看來,有幫兇的可能性非常高,可能是因為佈置現場這最危險的一環是幫兇乾的,而死者只是提供了作案工具和進行了收尾工作,所以幫兇覺得很有可能自己被利用當場棋子,被挑唆殺人最後成為主犯,一旦警方追查起來,自己會成為主犯,而操控自己的李芸則可以全身而退。雖然全身而退什麼的這是不可能的,但李芸如果想找到幫兇的話,肯定只能找到和她年紀小或者差不多大的,但凡大一點都不可能幫她一個未成年人幹這個。如果是未成年人那就好解釋了,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肯定會覺得最後查起來李芸會把罪責都推到自己頭上,所以在憤怒和恐懼的共同作用下,幫兇選擇滅口,不只是滅口也是報復。所以現在我們應該立即去調查一下李芸當天的不在場證明,確認一下是不是這樣,然後調查一下監控錄影,看看案發前最後一個離開泳池的是誰?”。
時間線迴歸。經過討論,最終確定調查方案,現在幾名警察正在監控室裡調取去年的案發監控再度觀看。
雖然已經是去年的了,但好在因為發生了案件,當年的監控影片被保留了下來,就算學校裡沒有,警局裡還保留著當年的影像資料,不過既然學校裡有那就在學校裡看更好,畢竟看完後就能立刻去找嫌疑人問話,如果嫌疑人今天在的話。
因為涉及到未成年人,幾名刑警叫走了監控室的保安,留下來單獨觀看。現在監控室裡只有姜曉簫等一眾刑警。
“竟然是他!?”一名刑警認出了監控影片裡的人,吃驚的說道。
監控錄影顯示出在兩名死者來到游泳館之前,最後一個離開游泳館的人,那個之前一直引起他們關注的人。
“我來了,老師……”。一段時間之後,在教師辦公室裡,一名學生被班主任喊到了辦公室。不過他不知道的事情是,這次,想把他叫來問話的不是班主任,而是其他人。
只見一眾刑警站在辦公室裡,班主任說道:“陳夢飛,這些警察想找你問話,他們問你什麼,如實回答就行,不用緊張”。
進來的是一個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