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進一步的追查和新的慘劇 (第3/9頁)
四季如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兩人了,又遭到兩人的無情打壓和威脅。這樣一來就已經構成充分的動機了。不過關鍵的一點是……”。
“是什麼?”刑警隊長問道。
“我認為佈置現場的人應該不是她”。
時間回到昨晚,姜曉簫問道:“接下來?接下來該怎麼辦是指?”
“當然是查案方向了,”林嘉華說道:“現在我們假設有兩種情況,一是有幫兇;二是沒有幫兇,小姜你覺得那種更合理一點”。
“應該是第二種,不過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知道並參與這個計劃的另一個人是存在的”。
“不錯,所以我們不能憑直覺,就算是要賭一把,也必須要有賭的依據。首先我們先來思考一下第一種情況,既然要排除第一種情況,那就必須證明它不可能,那它怎麼才能不可能呢?先來思考一下,如果是第一種會出現的情況及伴隨條件”。
林嘉華停頓了一下稍微平緩了一下氣息,長時間的說話顯然讓他開始感到疲憊,稍微調整一下,他繼續說道:“如果沒有幫兇的話,無非兩種情況,死者是自殺;或者死者是被其他人謀殺的,因為現在無論怎麼來看,雖然不知道方法,但兇器肯定和第一起案件一樣是二氧化碳無疑。所以如果沒有幫兇,那麼知道第一起案件兇器是二氧化碳這件事情的肯定只有死者本人,所以她有可能是自殺,不過這個可能剛剛已經排除了,想自殺明明還有別的方式,何況她也沒有自殺的理由。那麼就是第二種情況了,死者是被人謀殺的,死者生前也欺負過不少同學,得罪了那麼多人,被她欺負過的學生,或是他們的家人,想殺她的人不一定沒有。關鍵在於為什麼會好好想到使用二氧化碳,如果是碰巧的話也太勉強了一點,而且就算是要謀殺,那也有很多其他方法,不一定非要用二氧化碳,況且兇手對現場處理的那麼到位,顯然不是臨時起意想殺人的,他或者是女字旁的她,一定經過深思熟慮最後選擇和死者一樣的方式,如果說兇手一開始不知道死者之前做個的事情來殺人的話有點說不過去。那麼如果知道死者做過的事情完了要殺死者,那是什麼樣的情況呢?有一種解釋就是兇手很可能是前兩名死者的親人或者是其他相關人員,知道兩名死者是她殺的,所以來殺她報仇。不過這樣就又有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相關人員是怎麼查詢道兩名死者是她殺的?按道理來說,死者之前的作案方式還是挺天衣無縫的,至少瞞過了警察這麼長時間,能掌握一手資料的警察一開始都把這起案件當成意外,那麼對這起案件一竅不通的其他人是怎麼發現她的作案手法的呢?警察通常不是會對外保密案件細節的嗎?那麼為什麼會有人能好好的就知道10月份案件的真相,按道理沒理由發現的,對於外人來看那應該是一起在普通不過的意外。就算沒有發現作案手法,只是單純的發現是李芸乾的,可又是怎麼發現的呢?按道理來說,外人應該不會想到是她乾的,就算想到了,在不知道她犯案方式的前提下,用了和她一樣的犯案手法,這有些說不過去啊。再說了,別人也沒理由會懷疑上李芸,一般霸凌者會避免讓別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所以兩名受害者的親人或者是其他相關人員不可能會知道幾人的關係,別說知道她們欺負李芸,甚至可能根本都不會認識李芸,應該覺得兩人和她根本沒有交際”。
“那就是第二種可能了,有幫兇?她是被幫兇殺了的?”。姜曉簫問道。
“對,如果還有知道這件事的另一個人存在,那一切就都能解釋的通了”。
“可另一個人究竟是誰?”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知道應該怎麼證明這一點就是有幫兇存在,以及應該如何找到幫兇”。
“怎麼找到?”
“如果案件還有第二個人知道,那他或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