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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
她沒想到遇到他,但在小城的街道上,她看到了他。
很冷的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絨服,頂著風騎著腳踏車,風吹起他的頭髮,很亂,他的眼睛是腫的,他的頭髮有了白髮!
她幾乎沒有認出他!
但的確是他!
即使他老了瘦了黑了幹了,但她還是認出了他!她也變得讓他認不出來了,這麼冷的天還穿著絲襪,這是在美國養成的習慣,再冷的天也要穿絲襪!紅色的大衣,鄂爾多斯的黑色羊毛衫,手裡的lv包包要一萬多塊,她現在是大律師了,在京城有自己的豐田跑車和帶露臺的房子。
她在後面叫了他的名字。
他回了一下頭,覺得自己好象是認錯了人,於是又騎上腳踏車,她再次叫了他。
他站住,回頭看到她。
十年生死兩茫茫啊!他嘴唇哆嗦著;你回來了?我給她抓藥去,她有風溼病,好多年了,學校裡的房子陰冷……他說著這些家常事,她記得他多年輕飄逸啊,她記得多麼好看啊,她記得他細長的手指,但現在,他看到了一箇中年男子,眼袋垂下來了,手指關節極大,頭髮亂篷篷,站在冷風裡傻笑著。
她還記得黃沙遍地,她騎著五十公里去找他,他給她炒土豆吃,給她暖著手,她的腳凍了,他脫了鞋給她捂著。
她以為忘記了,但剎那間她卻發現,這一切,她都記得。
她給了他電話,說,我北京認識一個老中醫,看風溼特別好,你一定記得帶著她來找我。
往回走的時候,她的眼淚一直迎著風掉,掉得很急,那過去,好象一瓶過期的罐頭,雖然過了期,可是,一直在那裡啊。
回北京後她打電話給他們,來呀,我等你們呢。
他不好意思,怕麻煩你。
不麻煩,我給你們約好了,來吧,有地方吃住,我都安排好了。她不嫌他們,把自己的屋子騰出來讓他們住,自己住公司去。
來的那天他親自去接的,在火車站,他介紹給她:這是你嫂子。她和那個面如土灰的女人叫:嫂子。
到了大夫那,她嚷著,哥,你去取藥,我陪嫂子買點東西去。
那是她再次叫他哥,他們好的時候,她一直叫他哥,而十五年之後,她依然叫他哥,這聲哥,有情有義,有多少舊光陰!
她一直叫他和她哥嫂子,叫得極為自然,那大夫說,你哥長得可夠土。她笑笑,不答。
走的時候,買了大包小包,特別給嫂子買了化妝品,四十歲的女人哪能不用化妝品?上車的時候,她還塞了一萬塊錢給他,他不要,她說,那一百八十塊錢,換成今天,加上利息,有一萬了。
他一直沒有說話,一直和她很客氣,火車開動後,他忽然叫她,小鴿子,我都記得。
十五年了,她沒有哭過,可是,那天她在站臺上,她和傻子一樣哭了,小鴿子,那是她的小名兒,只有父母和他知道,父母去世了,這世上唯一一個叫她小鴿子的人就是他!
那些過去啊,原來我們都記得……什麼都沒有了,原來我們還是親人!
春風知道我
更新時間2009…7…3 15:16:00 字數:1470
她是十七歲那年愛上他的。
他是個公認的壞男孩兒,打架動刀子,抽菸喝酒賭博,身上刺了一條青,本來,她與他毫無聯絡,可是有一天,有幾個人在半路上攔住她,然後欺負她,因為她生得美,她求了幾個路人,沒人管。
他管了。如神降臨,是從那一刻,她動了心,本來,她是極有前景的女孩子,學習如此好,老師家長心中的寶貝,可是,她一意孤行地愛上了他,喜歡聽他彈吉他,看他穿著破牛仔褲飛車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