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知非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管理不當,因為自己不知道桑志在學校的表現。
廖東星聽到的說法與庭審中得到的資訊一致,“偷錢事件”至此水落石出,整個事件中沒有小偷。
一場特殊班會,讓“偷錢事件”真相大白。謝博林因為在這件事情上撒謊,害怕被桑志再次毆打,所以班會之前上演“靜音模式”。
廖東星很撓頭,同學之間玩弄的是令人頭疼的“江湖”。從道理上,廖東星支援杜克堅對桑志抄襲作文的處理。
廖東星是從杜克堅口中瞭解到真相的,這算是特殊班會的“副產品”,但二人有約定,只在法庭上說出真相,對其他人守口如瓶。
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定,原告潘毅軍被同學桑志糾集其他同學毆打,經醫院診斷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這一結果與桑志的毆打行為有因果關係。被告桑普照辯稱屬於正當防衛,經庭審調查不成立。被告桑普照對未成年人的監管和教育不嚴,對原告的損害有過錯。第三小學對學生關於校園欺凌的教育發生於原告被毆打事件之後,在此之前,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對學生進行過校園欺凌的相關教育,因此對原告的損害負有過錯,原告所在班的時任班主任老師在事實並不清楚的情況下認定原告在被毆打事件中負有過錯顯然不當,時任班主任的過錯應當視為學校的過錯。原告系未成年人,其監護人潘定之在監護中並無過錯,原告不應該對損害結果承擔責任。原告請求的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額過高,酌定為5萬元。判決兩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和醫療費合計元,兩被告各承擔百分之五十,即元。
雙方沒有上訴,均主動履行了判決。
之後不久,五年級二班又發生一件事,桑志分別向謝博林、葉芷盈和章若芊賠禮道歉。又過了幾天,桑志被選為體育委員。
肖問豪根據這一素材,製作了一期節目,名字就叫《特殊班會》,在他的《小法庭》系列專題中播出,節目中,學生的名字使用化名,外貌和聲音也做了模糊化的處理。這期節目在學生和老師中反響強烈。隨後,謝博林的家長也向潘毅軍道歉,潘毅軍的創傷後應激障礙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