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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四年仲夏,一位達特默思學院一八四五年的畢業生喬治&iddot;比斯爾重遊母校,碰巧看到一位醫生留給一位教授的一瓶石油,取自賓夕法尼亞西部泰特斯維爾的一處油泉。那東西勾起了他的好奇心,當然,他讀過的基爾鼓吹天然石油療效的小冊子也起了一些啟發作用。比斯爾甚至還沒有想清楚該用這種產品做些什麼,就已經考慮如何開發那些油泉了。他找了一個夥伴,在紐約市成立了&ldo;賓夕法尼亞石油公司&rdo;(這是美國第一家從地下開採石油的公司),樂觀地把公司的資本額定為五十萬美元,又花五千美元買下了一百英畝他們認定的油田,還取得了另外一萬二千英畝土地的採油權。而採集石油則沿用當時僅有的幾種辦法‐‐灌裝油泉的白流油,收集小河的漂浮油,打洞開溝以擴大已經發現的石油流量。
很快,收集俘油的成本便超出了該公司從銷售藥用油所得到的利潤。於是,該公司就聘請專家來幫忙。那魯大學的小班傑明&iddot; 西利曼教授受託進行一系列實驗,以查明賓夕法尼亞石油公司的石油究竟還能拿來做什麼用。一八五五年,西利曼向投資者提交了一份報告、美國最早的受委託而寫的工業調研報告之一,收費五百二十六美元零八美分),結論是樂觀的。他指出,石油具有優良的潤滑特性,&ldo;化學作用與液態照明瓦斯相同。&rdo;&ldo;利用(從石油中提取的)這種液體點燈,亮度不弱於人們見過的任何其它物質……並且石油用起來十分經濟;而光線的均一程度更高於莰烯,點燃十二個小時都不會感覺暗淡,也沒有油煙。&rdo;
然而,西利曼的話只限於一種數量不多的產品‐‐自然冒出地面的石油。當時還根本談不上為了尋找石油而向地層深處打鑽,然後把石油泵出地面。如果有誰如此考慮過,一定會被人看作是異想天開的痴心夢想,根本吸引不了投資。我們不知道是誰第一個想到&ldo;鑽取&rdo;石油。或許是比斯爾,他很可能是受到基爾的小冊子的啟發,那上面曾大談&ldo;公元一八四八年……在汲取鹽水時&rdo;,發現了地表&ldo;400&rdo;英尺以下蘊藏的這種靈丹妙藥。或許是紐哈芬的銀行家詹姆斯&iddot;湯森,他接替西利曼擔任賓夕法尼亞石油公司的總裁。&ldo;石油確實是從地下冒出來的,但是,象泵水一樣從地下泵石油?&rdo;他的一位朋友對他大喊道,&rdo;荒唐!你簡直瘋了!&rdo;在一八五八年,多數美國人都會作出這樣的反應。
不管他們對採集石油的問題作何看法,賓夕法尼亞石油公司的投資者們終於還是決定採取步驟,鞏固他們對石油汩汩而流的泰特斯維爾油田的合法產權,並進一步研究還能用什麼其它辦法去開採這種東西。出於至今仍很費解的原因,一八五七年,他們聘用了一個流離浪蕩的人物,名叫埃德溫&iddot;德雷克,此入既非律師又非成功的實業家,只不過擔任過鐵路列車員,當時住在紐哈芬一家旅館裡。德雷克曾先後在往來布法羅和底特津之間的汽船上和密西根州蒂肯西的一家旅館裡供職,後來,又在紐哈芬和紐約的綢布店裡做過事。他只有小學文化程度,沒受過任何技術培訓,也沒有來礦的知識。德雷克應聘的主要資格看來就是當過鐵路僱員,仍然保有一張鐵路通勤證,這使他可以免費前往泰特斯維爾。
一八五七年十二月,德雷克來到泰特斯維爾,(據他自己說)他看到的實情是&ldo;人口只有一百二十五名左右,沒有教堂,旅館僅只兩家。&rdo;在清理了公司與當地居民的法律事務後,他視察了現場。那裡,當地人們稱為&ldo;野馬搽劑&rdo;的著名的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