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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只是一種現象,其本質是虛幻的。生命又是一種物質的力量,推動了歷史,發展了自身。
其實,所有問題都是生的問題,死也是生的一個方面。對死的思索會深深影響我們對生的態度。
正因為我們的生命終究要化為烏有,所以,它才具有絕對的價值。
死並不使人痛苦,死的痛苦純然是精神上的。對於死,人們慣於以一種達觀的態度來對待,但在心裡卻知道自己並不達觀。
死是一次昇華,也是一次永恆的超越,它使生變得神聖,使人間變成真正的天國。
生命在根本上是一種需要,而不是付出,
生命做為宇宙間的一種稀有現象,不僅超越物質,而且超越時空,他以活的有意識的存在與宇宙死的無意識的存在相對,在一現的曇花中劃破了宇宙亙古的荒涼。
生命即在絕對之中,又在絕對之外,並且只有生命才能部分的超越絕對。
自人類認識死亡,並對死亡產生恐懼那一天起,便一直響徹著一個聲音:我要活著!活著!活著!永遠活著!但這只是人類的一廂情願。誰都要死去,這不是你願不願意的事,大自然對人說:你要死去,你必得死去!你就得死,不死不行。
生命的目的是保持自身的永遠存在,生理的目的卻是走向死亡。生命基本上是一種願望,生理卻演示著一種必然的過程,生命始終是同一的,不變的。生理卻時時處在變化之中。
即使人有第二次生命,人也不會知道。但不知道和第一次又有什麼區別哪?但知道了就更無法想象。試想一下,一個剛會走路的孩子,就已經飽經滄桑,歷盡人間的磨難和困苦,懂得生活的全部艱辛,那會是什麼樣子。這不是第二次生命,而是第一次生命的延續。所謂第二次只是生理上的。即使第二次生命給人帶來了重新選擇的機會,但重新選擇也不會給人帶來任何幸福。第一次生命是從夢想開始,而第二次則是從實際和現實開始,兩者那個給人的快樂更多,是不用說的就知道的。今生,只有今生的快樂才最純粹,痛苦才最少。
用生命去創造歷史,但歷史卻與生命無干。
生命是反物質的,它不僅在狀態上與物質相對,而且在自身的趨向上也不相同。物質時刻都在變化之中,而生命卻在其存在過程中保持不變。
我們無法接受意外死亡的人對自己的死毫無察覺和預感,一個人在幾天前,幾小時前,還在對生活做著種種打算,對未來滿懷信心,可是,在幾天幾小時後卻一下子死了,這是怎樣的荒唐阿!對死這樣的大事我們都毫無覺察和預感,我們還配稱萬物之靈嗎?
生命的虛幻是相對於物質的物質性而言的,虛幻也是一種存在。世界是物質寓於虛幻之中,生命則是虛幻寓於物質之中。
死亡固然使人痛苦,但痛苦同樣可以蔑視死亡。
生命是執著的,執著於存在,執著於不存在,執著於把不存在變為存在。
生命是一個大矛盾,它是存在著的不存在。
個人有個人的人生目標,但歸根結底,只有一個,那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使之儘可能的延續下去,不至於過早的消亡。但生命消亡的必然性,使人思索生命的意義和生命到底是什麼。在這裡,生活和現實全都退到了一邊,似乎全成了無意義的假象,只是生命藉以展現自身的形式罷了。人們把注意力投在更深的思索上,企圖為生命尋找一個更高的目標和更神聖的歸宿,藉以安慰自己,但都從根本上失敗了。人們發現,生命即不神聖,也不崇高,從大處說,它不過是宇宙間的一種現象,處於不斷自生自滅之中,沒有什麼可以誇耀的。從小處看,它就是人的全部生存現實,這就更沒有什麼值得誇耀的了。
每個人都面臨兩種死亡:自然死亡和意外死亡,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