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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肯定前件式充分條件假言推理
如果貝克沒有行過割禮,那麼,1894‐‐1895年案就不是貝克所為;貝克沒有行過割禮;所以,1894‐‐1895年案不是貝克所為。
令人不解的是,富爾頓法官卻一個勁兒地把頭埋在沙堆裡,不理會這個簡單的邏輯。
於是,一切照舊,唯一的變化是貝克的囚號被去掉了&ldo;v&rdo;字。直到1901年7月8日,貝克才得以交保假釋。
他想盡了一切辦法來證明白己蒙受冤屈,直到為支付律師的訴訟費而傾家蕩產,也沒料到厄運會再次降到他頭上。
1904年4月15日,貝克剛走到一個人行道上,迎面跑來一位少婦,沖他嚷道:&ldo;你不就是那個拿了我的珠寶和金鎊的人嗎?&rdo;貝克不由倒遲幾步,差點兒沒嚇昏。&ldo;不&rdo;,他驚悲萬狀地哀鳴起來,&ldo;不是我,我不認識您。我生來從未見過您。&rdo;但那個少婦卻一口咬定:&ldo;就是你,就是你騙了我的珠寶。&rdo;在驚惶失措之際,貝克撥腿就跑,可是一名偵探早已擋住他的去路,貝克又一次被捕。
報上報導了貝克被捕的訊息,馬上又有婦女到警察局去投訴,她們都是以類似手法被騙走了珠寶和錢財,貝克就是那個騙了她們的人。無論貝克賭咒發誓,全都沒用。這一次,他已經沒有錢來僱律師當辯護人了。由於過於沮喪,他沒能準確無誤地介紹情況。
證人們出庭時都發誓說沒有認錯人。這次,照樣也是沒有人注意證言中的模糊不清之處和相互矛盾之處。其中一個說,騙子戴單眼鏡;而另一個卻說,沒見戴單眼鏡。這些細節,全被&ldo;就是他&rdo;的一片叫喊聲淹沒了。陪審團在開庭頭一天就已經認定貝克是有罪的。
不過,法官格蘭瑟姆倒是產生了某些懷疑。他決定暫緩作出判決,並下令將貝克轉移到預審監獄去。
要不是開庭10天以後發生了一件使貝克案件得以澄清並在倫敦掀起一陣怒濤的事件,說不定貝克仍然擺脫不了悲慘的命運。
1904年7月7日,巡管坎尼聽到派出所值班警察報告說,他們抓到一個把自己從兩個女演員那兒騙來的戒指拿出來賣的人。聽完之後大為驚奇。因為聽到的事情經過和貝克案件中所有女證人所說的完全一樣。坎尼立即跑去看那個被抓的人,一見面,不由倒抽一口冷氣。這個人名叫威廉&iddot;託馬斯也是一頭白髮,和貝克個子差不多,面部特徵也極其近似。但貝克顯得更年輕一些,體格卻不如這個人健壯。
有5個以上認過貝克的婦女被召來進行辨認,這一下傻了眼,都驚叫&ldo;原來是這一個!&rdo;1896年唯一的一個說騙她的不是貝克的那個女人也說:&ldo;9年前騙我的正是此人!&rdo;其他女證人全被請來認過,她們都承認,以前認錯了人。一邊道歉,一邊表白自己。這位託馬斯的一側耳朵下面確有一塊傷疤,貝克卻沒有,這人也確實實行過割禮。1877年所記下的有關約翰&iddot;史密斯的全部外貌特徵都與他相符。顯然,這個人才是大騙子史密斯。
人們一直把貝克誤認作這個人而使貝克成了替罪羊。推理如下:若且唯若這個人一側耳朵下面有一塊傷疤,行過割禮,並且其他外貌特徵和1877年所記的有關史密斯的其他面貌特徵完全相符,那麼,這個人就確是使許多婦女受了騙的大騙子,而貝克只不過是蒙受冤枉的替罪羊;已查明,這個人一側耳朵下面確有一塊傷疤,行過割禮,並且其他面貌特徵和1877年所記的有關史密斯的其他面貌特徵完全相符;所以,這個人就是使許多婦女受了騙的大騙子,而貝克只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