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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目睹之怪現狀》裡,就有伊金庸向妓女借錢而用官照抵押的描 寫‐‐
&ldo;這&l;伊金庸&r;,便是我的名字;這&l;三十五歲&r;,便是我捐官那 年的歲數;這&l;身中、面白、無須&r;,便是說我的相貌;這一顆紫花色的,便是戶部的印。 &rdo;
&ldo;凡我們做官的人,都是靠了這一張照做憑據,倘使沒有這張照,你也說是官,我也說 是官,有甚麼憑據呢?&rdo;
即以這張官照上的&ldo;身中、面白、無須&rdo;六字來說吧,可以適用 的人不可勝數,夏祖彝還愁替代不了夏宗彝?
然而又有一個疑問:夏宗彝也罷,夏祖彝也罷,兩個人從小 到大,總少不了有許多同宗、同族、同鄉、同學等各種社會交往關係吧,冒牌的夏老爺不見 得能把所有這些認識他本來面目的人都用錢塞住嘴巴,何以能在金壇、吳縣兩個衙門裡鬼 混了這麼些年而不破行跡呢?
這個疑問,又引出了古代任官制度上的另一個環節‐‐迴避制。州縣衙門的大堂兩邊, 照例都豎有寫著&ldo;肅靜&rdo;、&ldo;迴避&rdo;字樣的虎頭牌,那是用來警戒老百姓的。反過來,老爺 們所以坐在這個公堂上而不是坐在另一個公堂上,也可以說是&ldo;迴避&rdo;的結果。
眾所周知,早在夏商和西周時,任用官職的主要依據,是看被用者與君主的血緣關係親 疏程度。可是到了戰國時代,一些有作為的君主開始講究用&ldo;任人唯賢&rdo;來取代&ldo;任人唯親 &rdo;了,遂成為兩漢開始形成的任官迴避制的先河。再往後,越搞越精緻化,有了宗室迴避、 親屬迴避、籍貫迴避、職務迴避等各種道道兒。比如三代以內的宗親、姻親,不能在同一個 衙 門裡任職,凡職責相連或監臨檢察的官職,親族內均需實行職務迴避,哪怕是上下級幾個衙 門內也一概適用。清朝時的親屬迴避,甚至擴大到師生故朋,有過老師、同學、同門、同年 關係的,也得迴避。對於出任地方官員的人來講,最叫絕的是籍貫迴避,講白一些,就是本 地人不許做本地官,哪怕只是驛丞、閘官這一類芝麻綠豆兒,也得距離故鄉遠遠的。《冊府 元龜》上記有一段唐朝時分派小官出任州縣去向時的場景描繪,十分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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