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八 桌子太重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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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鹽之法易行,國得其利,民得其便,臣以為當予嘉獎。”郭允厚說道。
“全賴陛下指點。”羅元賓美滋滋地說道:“若非陛下讓室內試驗,不可能如此快見成果。”
拍皇帝的馬屁,功勞+1。
“卿不辭辛勞,田裡來水裡去,方有今日收穫。”朱由檢停了下,道:“擬詔,羅元賓曬鹽有功,擢戶部侍郎總理沿海各地曬鹽事,授錦衣衛百戶,予世券,蔭一子入國子監。”
皇帝大氣!
羅元賓拜下,道:“臣謝陛下恩典。”
諸臣投以羨慕嫉妒恨。
學不來。
這種拍皇帝馬屁的方式對技術要求太高。
“戶部當以膠州鹽場為垂範,於各地推廣,改煮鹽為曬鹽。”皇帝又說道。
“陛下聖明,臣定全力推動此事。”郭允厚表態。
朱由檢點點頭,問道:“羅卿,你以為當下鹽政如何?”
這就不是說灶戶得苦楚和曬鹽的節約,而是問制度了。
這就有的說了。
灶戶煮鹽定額繳納,多餘的按照一引鹽一石糧的價格賣給朝廷,朝廷再對外出售,是嚴禁私人出售的。
這個制度本身就存在巨大的漏洞。
官鹽售賣點多在城鎮裡,鄉村幾乎沒有。
花一天時間去買鹽可還行?
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中間商。
為了多攫取利潤,官吏還會往鹽裡摻沙土。
嗯,“大”清繼承了這種光榮的傳統,於是落了個“吃土民族”的蔑稱。
其實官府收鹽的時候標準很高的,直接曬出來鹽真就不收。
這就算了,價格還高。
於是,私鹽盛行。
那麼問題來了,大明為什麼沒有產生黃巢、張士誠?
嚴打一直不停。
官府大多數時候都是意思意思,鹽商打擊最積極。
洪武年間行開中法,民間鹽商開始發家。
因為鹽引越發越多,而產鹽量不夠,商人久候無鹽,怨聲載道,為解決這個問題,萬曆四十五年,時兩淮鹽法道按察使袁世振提議立“綱鹽法”。
將各商所領鹽引分成十綱,編成綱冊,每年以一綱行積引,即憑積存的舊引支鹽運銷,另外九綱用新引,即由商人直接向鹽戶收購運銷。
效果很明顯。
袁世振經營兩淮鹽政四年,計助邊餉及納交太倉的款銀達四百餘萬兩,幾與全國鹽稅等額。
那麼問題來了,袁世振被召回京後,為什麼只做了戶部侍郎?
因為綱鹽法實行後,從此官不收鹽,收買遠銷權都歸於商,並得世襲。
為了維持壟斷,鹽商出資募兵與鹽場中灶丁連營結防,每營三十人,營間相距二、三里,專門捕捉私鹽販運者。
這種打擊力度,不要說黃巢張士誠,誰來了都得跪。
同樣是為了證明綱鹽法出色,鹽商們當然積極納稅。
但是大部分鹽利潤都被鹽商吃了,這是毫無疑問的。
泰昌元年,魏忠賢誣陷袁世振縱子通賄,由兩淮鹽商代為繳納贓款。
被九千歲誣陷貪汙的那麼多,不乏譽滿天下的名仕,袁世振根本排不上號,但為什麼只有他有人代繳贓款?
時至今日,皇帝依然無法判斷袁世振的初心。
單純從國家角度看,鹽稅確實大幅度增加了,但是寡頭也誕生了。
皇帝一直想改鹽制,並且有了初步想法。
國家控制生產,民間自由販賣。
即鹽場出鹽後,官府以兩文錢一斤收購,再以七文錢一斤對外販賣,來者不拒。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