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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得幾個星期才能解決啊?”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他解釋,只好安慰他道:“看到時候法院怎麼定吧。”望著他們消失在樓梯口的背影,我暗歎,以目前的損失數額,如果真的認定他們的行為構成犯罪,量刑幅度起碼會是三到七年。
人送走後我問莫隊長怎麼這次人抓得那麼齊整,莫隊長笑道:“他們的新東家挺配合的,我們事先打了電話,他們就以開會的名義先把這幫孩子騙到一個大套房裡面,我們到了以後就只管帶人了。”
我追問道:“按照刑法規定,如果那家公司明知道這些技術是用不正當手段獲取還加以利用和開發的話,也應以侵犯商業秘密罪論處,怎麼不追究他們直接負責人的責任呢?”莫隊長回答說:“是啊,我也想多關幾個呢,可是人家是政府的納稅大戶,又是國家重點扶持的高科技產業,總不能把人家的頭頭腦腦也都關起來吧。上面已經打了招呼,說不能動他們。而且報案單位已經跟他們簽了諒解備忘錄,已經和解了,我們還摻和什麼啊?”
“難怪開除起人來下手那麼快那麼狠,原來是怕自己擔上干係啊。”我恍然大悟,“這幫王八蛋搞起惡性競爭來一套一套的,那些大學生可全部成了犧牲品。”
莫隊長說:“你才知道啊,其實就算我們想抓那些傢伙,手頭上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的主觀故意。還不如讓他們多提供點這些專案組成員的犯罪資料呢。”我默默點了點頭,心中暗暗為那幫剛被送到看守所的人不值,要不是新公司暗中利誘,他們也不會鋌而走險;要不是舊公司留著什麼殺手鐧,他們也不會以為賠點錢就解決問題了。面對複雜的社會,我的那些同齡人踏入江湖的第一回合就敗下陣來賠上了前程,而我自己,也不知道會遇到什麼樣的磨難呢。
執法之難、隔牆之耳和夢想之巔
新學期的課程並不太緊,但是必修課還是不能漏掉的。每次上完課我都得急急再往單位趕,剛好那段時間我們處正對各個分局經偵大隊的案件進行考核,由關科長帶隊,黎科長就讓我跟著老關一起到處看看,一來可以熟悉各個分局的情況,二來暫時不用江南江北兩頭跑得疲於奔命。
檢查工作中有兩件事情印象比較深,一次是在南區分局,一位剛提拔起來的副大隊長向關科長談他對一起案件的看法,他認為當時的證據尚不足以定犯罪嫌疑人的罪,不能草率地報逮捕。關科長很不高興:“上級已經定了調子,檢察院那邊的工作也做好了,怎麼能說不報就不報。”
當時那位副大隊長的話對我的觸動很大:“我們辦案子是對事實負責,對法律負責,現在我們只是內部互相打一下耳光,疼!但是能把問題解決清楚,現在查清楚了,將來才不會讓檢察院、法院,讓人民群眾打我們的耳光!所以您不高興我也得提意見。”當時局面很僵,關科長臉都氣白了,後來關科長再也不想去那個分局檢查工作了。
幾年後,再見到那個副大隊長時他已經長胖了很多,說話也有些官僚似的圓滑。問常跑那個分局的同事對他的印象如何,同事想了半天然後說:“每次吃飯的時候就他點的菜好吃。”
還有一次是在東區分局開案件研討會,當時大家正在討論一起棘手的案子。案情是這樣的:一家銀行的女儲蓄員在為一位男青年辦理人民幣2。5萬元活期存款業務時,把存入金額操作成了25萬,並開具了25萬金額的存摺,事後那個儲戶在當天下午便分數次在幾個分理處把錢提走了,經過調查其存摺上的名字是假的。
如果按照一般說法那個儲戶的行為屬於不當得利,儲蓄員則是工作失誤。案發後那儲蓄員畏罪潛逃,那位所謂的儲戶也不見蹤影,連身份證都是假的。分局的同志花了兩天的時間將躲藏在親戚家的女儲蓄員抓獲。經過查證,2。5萬元和25萬元存摺的開出在電腦的操作程式上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