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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目標——實際上目標很簡單。我們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參與其中,並不是為了錢。不信你去看歇洛克·福爾摩斯的短篇小說。他幾乎從未拿過報酬,雖然他明顯手頭寬裕,但我不確定他為自己所做的貢獻開出過哪怕一張支票。偵探當然比我們聰明。我們希望他們如此。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是美德的化身——福爾摩斯抑鬱,波洛自負,馬普爾小姐唐突而古怪。他們不需要有魅力。看看尼祿·沃爾夫[1]吧,他大腹便便,連從紐約的家中出門都困難,只能定做一把椅子來支撐身體的體重。布朗神父長著一張就像諾福克郡水餃[2]一樣呆滯的圓臉,眼睛像北海一樣空洞。上過伊頓公學,從牛津畢業的彼得·溫西勳爵爺瘦弱,一副弱不禁風的模樣,還故意戴著一個單片眼鏡。鬥牛犬德拉蒙德也許赤手空拳就能殺死一個人(這或許是詹姆斯·邦德的靈感來源),但他也不是男性楷模。事實上,h c麥克尼爾描寫德拉蒙德時,一語中的:「幸運地擁有令人愉悅的醜陋外表,讓人立刻對它的主人產生信任。」我們不需要喜歡或是欽佩我們的偵探。我們緊跟著他們,因為我們對他們有信心。
綜上所述,我都不像是一名合格的調查員。且不說我完全不夠格,我可能還沒有那麼優秀。我已經在竭盡全力描述我見過的每一個人,聽到的每一件事,還有最重要的——我全部的思考。遺憾的是,我身邊沒有華生、沒有黑斯廷斯、沒有喬伊、沒有邦特、沒有路易斯。[3]所以我別無選擇,只能事無巨細寫在紙上,其中包括這樣一個事實:直到我在開啟那封信,看到約翰·懷特的照片之前,我發現自己毫無進展。事實上,在更加失落的時刻,我也曾捫心自問:是否真的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我遇到的部分難題在於,我試圖破解的這個謎案,既沒有規律,也沒有形狀。如果艾倫·康威也能像對待馬格納斯·派伊爵士那樣,幫忙描述一下自己的死亡經過,我相信,他會向我提供各種各樣的線索、記號或是暗示,指引我前進的道路。例如,在《喜鵲謀殺案》中,花圃裡的掌印、臥室裡的狗項圈,還有從壁爐裡找到的紙片、書桌上的左輪手槍、手寫信封裡的列印信件。我也許不知道它們串聯起來有什麼含義;但至少,作為讀者,我深知它們一定有什麼含義,不然它們為什麼要被提及?而作為偵探,我必須親自尋找這些線索,也許是我選錯了方向,因為可供我破解的線索少得可憐:沒有扯掉的扣子,沒有神秘的指紋,也沒有剛好無意間聽到的對話。當然,我手上有艾倫寄給查爾斯的手寫遺書,它裝在一個列印好的信封裡,和我在書中看到的那封信恰恰相反。但這有什麼含義呢?他的墨水用完了?如果你讀過歇洛克·福爾摩斯的故事,你可以非常肯定,雖然偵探未必會告訴你,但他心裡很清楚發生了什麼事。但在這個案件中,情況完全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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