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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協助地方當局(主要是州長和市長)對參加民族登記的日耳曼人進行分類,黨衛隊設立了一些分支辦事處(eigstellen),其職務是訊問申請登記的人和調查他們的歷史。對這些分支辦事處的決定不滿時,可以向設立在每一區內的地區辦事處(bezirksstellen)提出申訴,必要時,還可以向柏林希姆萊的加強德意志民族委員會總會內設立的&ldo;最高調查法庭&rdo;(obersterpr&uul;fung-shof)上訴。這樣,黨衛隊便能夠監督這個計劃的全面執行,儘管有關地區的行政長官在當地應用德意志化的90原則時,似乎擁有不少自由處理的權力。不同的行政區應用了不同的政策,所以取得的結果也就各各不同。在上西里西亞,行政長官布拉赫特迫使波蘭人和德意志人一起作為日耳曼人登記,結果列入第一和第二類的有十三萬五千至十四萬五千人,列入第三類的有九十萬至一百萬人。但澤‐西普魯士是希特勒決定要在十年內使它變為&ldo;完全是德國居民的&rdo;地區,行政長官福斯特爾因此不得不採取一種強有力的德意志化政策,結果到1942年8月,列入第一類和第二類的有二十萬日耳曼人,而後來經過選擇列入第三類的則大約有十萬名卡舒勃人和七十萬名&ldo;不同民族的&rdo;波蘭人。另一方面。在瓦爾培蘭,行政長官格蘭澤爾處理民族登記工作則要慎重得多,結果到1943年2月,只有大約七萬人被列入第三類和第四類,大概只有二十五萬人(即所有公認的日耳曼人)被列入第一類和第二類。
然而,這些數字中沒有一項可以被看作是德意志化計劃成功或失敗的可靠指標。現有的其他證據在這一點上也並不更為確鑿。由於德國人的工作遭到行政方面的混亂所帶來的阻礙,事實似乎是,他們在這項工作上象在同新秩序有關的那麼許多其他工作上一樣,始終無法真正確定他們正在取得多大的進展,如果有所進展的話。黨衛隊當局自身承認,到1942年6月,他們發現&ldo;只有百分之三的波蘭居民&rdo;&ldo;可以德意志化&rdo;。但是這並不說明他們正在取得驚人的進展。其次,他們當時還不得不向納粹黨員發出警告,告誡他們在家裡不要講波蘭語。這種警告表明:即使在民族登記時列入第一類的人,也並不是非常可靠的德意志人。因此,結論似乎是:在這方面,象在黨衛隊與之有關的新秩序的其他方面一樣,這個組織對於實現德國的目的來說,與其說是一種資產,不如說是一種債務,而它的成績,既同希特勒對於它的活動所給予的特殊信任不相稱,又同這些活動所消耗的龐大的人力和物力不相稱。pgn0138.txt/pgn>
第四章91行政管理
第一節德國佔領區的分類
儘管納粹國際法專家強調希特勒的歐洲需要有所規劃,德國大空間的行政管理卻不是有系統地逐步形成的,而是主要透過不斷摸索、反覆試驗才決定下來的(就1941年後所佔領的蘇聯領土而言,可能不在此例)。結果,各個地區的行政管理形式有了相當大的差別。概括地說,到 1943年底,德國佔領區有五種不同的型別。它們是:
1.合併區2.民政長官管轄區3.附屬區4.佔領區5.所謂&ldo;作戰區&rdo;關於對蘇聯發動進攻前的規劃,見上文,原著第60頁。
(一)合併區
政治 上和組織上同德 國關係最密切的 是所謂合併區(egliedertebiete),它或是以德國新行政區的形式,或是以原來存在的州、行政區或省的增添部分的形式,由德國直接統治。在東方,這類合併區有:(1)但澤‐西普魯士行政區(包括但澤、馬林韋德爾和布羅姆堡專區)和瓦爾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