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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得到一張完好無損的狡狐皮,獵殺難度便直線上升,這意味著只能有一個人出手,耐心地收斂起全身氣息等待狡狐走進攻擊範圍,而後果決利落地一擊致命,還要準確地攻擊到狡狐皮毛之外的致命點。
路西恩這件斗篷就是用一張完整狡皮製作的,這隻狡狐被擊殺的手法就極其高明,傷口從眼睛插進大腦卻沒有傷到皮毛半分,甚至那隻狡狐都沒有意識到就已經死了個徹底,皮毛內側也是乾乾淨淨,沒有留下半分獵物垂死掙扎時的淤痕。
一場堪稱教科書式的獵殺。
「怎麼樣?」路西恩詢問站在一邊的伊西,他的臉埋在蓬鬆的毛毛裡,眯著眼對自己的漂亮娃娃笑。
這是伊西獻給他的獵物製成的斗篷,自然要徵詢一下贈送者的意見。
「很漂亮。」伊西答道,因為路西恩顯而易見的喜愛嘴角微微上揚,「我當時第一眼看到,就覺得這個顏色非常適合您。」
他在森林裡看到那隻大狐狸時,立刻就決定了要獻給路西恩的獵物——那隻狡狐有著像是乾涸血液一樣的棕紅色皮毛。
霍爾喜歡濃烈鮮活的顏色,紅的藍的綠的金的,五彩斑斕像是沒調和過的色盤。
伊西自然也不例外,只不過比起明亮又純淨的色彩,他又直覺這樣濃鬱深沉的顏色才更適合路西恩。
明明路西恩是個可愛活潑又喜歡撒嬌的少年人,正是要穿紅戴綠張揚又跳脫的年紀。
好吧,真要說起來伊西的確極少看到路西恩穿著什麼活潑艷麗的顏色,多是簡單的黑白灰再搭配上些顏色不扎眼的裝飾,至多在袖釦領針這樣的小飾品上,能看見些藍寶石鴿血紅的顏色。
比起滑膩昂貴的絲綢路西恩更喜歡毛氈棉麻的質地,和繁複奢華的設計相比妥帖舒適的常服更得路西恩的心意,若是在莊園裡不用待客,他便踩著雙柔軟過頭的毛絨便鞋,質感厚實綿軟如同貓貓的肉墊,叫他走路時輕巧得沒什麼聲音。
哪怕路西恩是在辦公事認真地看文書,太多的柔軟元素也讓他像是撲騰毛線球的貓,昂貴的白色毛毯倔強支稜起的小捲毛,看得無聊了偷偷摸摸打個小呵欠,藍眼睛就立刻濕漉漉地盈滿了水光。
伊西得說,這真的、真的柔軟過頭了。
第33章
路西恩看著伊西眼睛裡披著新斗篷的自己。
他真的很少穿這樣濃烈的顏色, 有一部分上輩子黑白灰加【less is ore】的審美遺留,也有一部分為了貫徹人設的偽裝習慣。
毛絨絨的東西,飽和度低的單色, 袖子適當地長一點,無辜又無害的氛圍就這麼輕易地營造了出來。
然而一旦換上了這樣沉鬱濃重的紅色——他得承認這個顏色其實很適合他,但就是太過於適合, 他太適合各種會讓人產生血液聯想的顏色了, 衣服反而與他的人設產生了衝突,當他扯起嘴角彎起眉眼露出微笑時, 用這個顏色做底色,他眼睛裡嘲弄扭曲的部分便無所遁形。
攻擊性太強。
不過有些特殊場合穿穿到未必不會有出奇制勝的效果。
就像宴會上他用前執政官先生的血給自己的衣服染了個色, 效果好到連他自己都感覺驚訝。
路西恩仰起頭, 讓伊西給他調整斗篷上的系帶。這件斗篷不像普通斗篷那樣只在領口繫住, 他的衣服為了保暖裹得都很嚴實,系帶從領口到小腿,仔仔細細地不給寒風半點趁虛而入的機會。
伊西彎著腰仔細地給系帶打結,他比路西恩高不少,繫到胸口以下的位置時彎著腰都很吃力, 不得不俯身半跪著才比較方便。
路西恩就著這個姿勢垂眸, 盯著伊西的發頂,青年的銀髮泛著月光霜色一樣的奇妙光澤, 耳朵上沒有掛上裝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