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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和承受能力,所以,難免受傷。
我對朋友說誰和誰總是相看兩不厭,她篤定地說,一,他們是裝出來的,二,他們根本沒有愛情,或者說,他們之間合作愉快。僅此而已。這樣的說法更讓人心寒,所以,我打算一個人孤單至死,因為到最後,總是一個人,沒人有比你更瞭解你,沒有人比你更不瞭解你,一個人,就算是我為了我,這樣一想,就想起那個男人的頭像,分外的涼,涼到了骨頭裡。
如果,如果他曾經熱鬧過,如果,如果他曾經愛過,那這樣的涼,真的是無法抵擋。
我為了我,你為了你。
破碎的金桔
更新時間2009…7…3 14:47:50 字數:1416
說好了不再見的。分手的戀人,決絕的方式是最好,從此,兩不相見,從此,你只定格在青春裡那張黑白照片裡。
午夜接到電話,他說,我回國了,在北京,你,能來嗎?
正是秋天,金桔到處都是。小小的金桔,又甜又酸。十六歲那個,他從南方而來,遇到北方的她,他曾經遞給她一隻金桔,說南方的金桔這樣的好吃呢。
其實,初戀是從那隻金桔開始的。
她有個筆名,就是桔子。寫詩也是從他開始。
他習畫,考入美院,越畫越遼闊,一直畫到法國去,走之前,也輕輕地抱著她說:死生契闊。她也真哭,眼淚溼了他的新衣,一點點還溫熱,愛情隔了兩端,這不是距離的問題,這是一個人對另一個沒有交待。
十年,她學會打理自己的感情,亦不輕信所有男人的甜言蜜語,但依然還愛吃金桔,南方的桔子大批地湧入了北方,看到金枯,想起他來。
只是想起,偶爾想起。
她以為的刻骨銘心,卻原來也能雲淡風輕。
接了電話,當然是心跳加速,第一個鏡頭她記得,跑到鏡子前,看自己是否老了——少年子弟江湖老,紅粉佳人兩鬢斑,十年,老了曾經花樣年華的青澀少年,她的櫃子裡至今有那時的留下的一件白襯衣和牛仔褲,捨得不扔,因為,上面有光陰的味道,愛情的味道。
看了自己好久,慨嘆一聲,然後去北京買衣服,買了還買,近乎瘋狂近乎傻,一擲千金,又如何——還是覺得配不上這場相見。
挑了又挑,選了又選,還是穿了舊衣。或許見舊人穿舊衣最合適。頭髮不是清湯掛麵了,大卷飛著,頗有幾分風塵氣了,快到酒店時,看到賣金桔的攤子,光滑、金黃,又生動雙飽滿,買了好多,提著兜子上了電梯。
電梯裡還有鏡子,於是,還照。
最後整理了髮型,敲開門的剎那他卻伸出手來,客人似地說:你好。
完全不是她想象的樣子。
你好。這麼有禮貌而拒人於千里之外,完全不是十年生死兩茫茫,而是如客人一般。
也跟著說了“你好”。然後拘謹地坐在沙發上,曾經的親密愛人,忽然無話可說,為了有個話題,她問起他在法國的情況。
他開始侃侃而談,談到她的汗滴下來。
普羅旺斯到塞納河,他裡面有太多吹噓的成分,但她故意不點破他。
最後一句,傷了她的自尊。
他說,你們中國人現在觀念也落後,消費意識也不行……他用的是“你們中國人”,到此,她已經後悔來見舊人了,她怎麼會給了他這麼一個顯擺的機會呢?一起下樓吃飯時,她一直提著那兜子金桔,本來想送他,又怕他說,我不吃這鄉下的東西了,是呀,如果人家只喝法國的咖啡呢。
吃飯是在一個叫普拉娜的啤酒屋,德國人開的浪漫之屋。他仍然在賣弄和吹噓,她臉上仍然微笑,一如對待自己客戶,到現在,她開始充滿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