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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一、趕屍術
趕屍是傳說中可以驅動屍體行走的法術,屬於苗族蠱術的一種,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蠱有黑巫術和白巫術之分,趕屍屬於白巫術。
趕屍的人是兩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兩個人(師傅、徒弟)趕。不打燈籠,手中搖著攝魂鈴,一面走一面敲鑼,使夜行人避開,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在一個以上時,即用草繩把他們聯絡起來,每隔六、七尺一個。夜裡行走時,屍體都帶著高筒氈帽,額上壓著幾張畫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路上有&ldo;死屍客店&rdo;,這種神秘莫測的客店,只住死屍和趕屍匠,它的大門一年到頭都開著。兩扇大門板後面,就是屍體停歇之處。趕屍匠趕著屍體,天亮前就達到&ldo;死屍店&rdo;,夜晚悄然離去。屍體都在門板後面整齊地倚牆而立。遇上雨天,就在店裡停上幾天幾夜。
中國人特別眷戀自己的鄉土。不管怎樣,葉落必須歸根。客死異地的遊子,本人的意願一定要入葬祖塋;孝子賢孫必須得搬喪回籍,親友相知也都有資助此事的義務。而湘西沅江上游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東或黔東地區,做小販、採藥或狩獵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了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裡或數百里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回鄉。
相傳幾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蚩尤率帶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廝殺,直至屍橫遍野。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阿普蚩尤對身邊的阿普軍師說:&ldo;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裡的弟兄不管,你用點法術讓這些好弟兄回歸故里如何?&rdo;阿普軍師說:&ldo;好吧。你我改換一下裝扮,你拿&l;符節&r;在前面引路,我在後面督催。&rdo;
於是阿普軍師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在一陣默唸咒語、禱告神靈後,對著那些屍體大聲呼喊:&ldo;死難之弟兄們,此處非爾安身斃命之所,爾今枉死實堪悲悼。故鄉父母依閭企望,嬌妻幼子盼爾回鄉。爾魄爾魂勿須彷徨。急急如律令,起!&rdo;原本躺在地上的屍體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ldo;符節&rdo;後面規規矩矩向南走。敵人的追兵來了,阿普蚩尤和阿普軍師連手作法引來&ldo;五更大霧&rdo;,將敵人困在迷魂陣裡。因是阿普軍師所&ldo;司&rdo;之法術讓大家脫的險,大家自此又把他叫&ldo;老司&rdo;;又由於阿普老司最後所用的禦敵之實乃&ldo;霧術&rdo;,而&ldo;霧&rdo;筆畫太多難寫,於是改寫成一個&ldo;巫&rdo;字取而代之。
據有關文獻記載,趕屍有&ldo;三趕,三不趕&rdo;之說。
凡被砍頭的、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里。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ldo;被替代&rdo;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後,各州府縣衙門都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裡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