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繡綾先去認認字,不當睜眼瞎,放學回來也能幫忙幹活”淑蘭提議。
“大花從小也沒幹多少活,吃不了什麼苦,她想上初中就讓她去上,再說大花做的飯太難吃,還不如娉綾做飯好……家裡有聘綾和繡綾幹活就行了,用不著她幹活!”周榆語氣慍怒。
“繡綾能幹個什麼活!像她這麼大的娃兒都去學校了,她也得去學習認字,娉綾也去,我每天回來做飯!”淑蘭堅持。
“這個傢什麼時候變成你說了算的?當了個屁大的職務就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周榆高聲質問。
都說夫妻結婚久了就成了親人,可是在包辦婚姻的年代,沒有有多少幸福美滿的婚姻。
淑蘭這樣的婚姻連包辦都談不上。為了生存選擇的婚姻,在最初更多的是各取所需的搭夥過日子,自然是不奢求幸福的,但是既然組成家庭生活在一起,就會希求安寧與平順,把“日子”慢慢過成“家”,有溫度有親情讓孩子們安心的家,所以從進入周榆院子的第一天,淑蘭就是心懷感恩的,對周榆更是賢惠順從從不反對。
可是為了兩女兒能學點文化,淑蘭第一次和周榆發生了爭吵,寧可自己不做婦女主任也堅持要娉綾和秀綾去上學,最終周榆滿臉不高興的摔門而去。
第二天娉綾和秀綾照常揹著書包去了學校。
淑蘭也去找大隊領導說了情況,請大隊早點物色合適的人選,大隊領導自然是不同意的,到哪裡找比她更合適的人呢?周榆的工作我們來做,你只管安心做你的主任就行了!
第二天,大隊長就給周榆做了思想工作,為了解決家裡沒有勞力的問題,特意給他加了工分,周榆這才作罷。
可是學也好好上不了,一是老師忙了就經常回去幹農活,二是經常被“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周榆隔三差五的給她們安排這樣那樣的活,今天讓請半天假,明天不讓她們去學校。就這樣晃晃悠悠的上了兩學期,周榆就堅決不同意娉綾再去上學,她只好每天羨慕的看著大姐背上書包神氣的去學校,放學回家就拿著書本溫習功課,也不用幹活,心裡憤憤不平,但又不能表現出來,她不想媽媽再和周榆吵架,只好把羨慕藏在心裡無奈作罷,秀綾堅持著又上了一年也不得不停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