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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金兵南下,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虜去徽、欽二帝,北宋亡。趙構在臨安建立了南宋新王朝。南宋與北宋一樣,官僚機構龐大、軍隊戰鬥力弱。公元1271年,蒙古建國,國號為元,並於1276年攻佔南宋都城臨安(今杭州),俘5歲的南宋皇帝恭宗。南宋王朝滅亡,蒙古人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外來民族政權元朝。
蒙古是遊牧民族,在建立政權之後也帶有很強的遊牧色彩,蒙古人在遊牧時代就形成的平時為牧民,戰時為兵的體制,領頭的稱為千戶。我們現在說的千戶侯、萬戶侯就是這麼來的,以千戶為單位形成的蒙古軍隊在進入中原以後依然保持原有的狀態。為了加強統治,蒙古人將民眾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北方金朝統治區)、四等南人(南宋漢人)。體現在制度上是二十戶為一甲的制度正式名稱為“村疃制”,甲主通常為蒙古人或者色目人。在法律上規定蒙古人統治下的漢人(北方人)、南人(南宋;南方人)是賤民。蒙古人殺蒙古人償命,殺色目人罰銀八十兩,殺漢人罰交一頭毛驢價錢,殺一個南人罰一頭豬的價錢。從這個規定來看,蒙古人可以隨心所欲,所以在蒙古統治下的平民地位是很低的,蒙古進入中原不到100年,起義爆發,將蒙古人趕回了草原。
1368年,朱元璋以應天府為京師,國號大明,年號洪武,建立了明朝。朱元璋建立明朝後,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使中央集權制度獲得高度發展。行政方面,在中央,撤銷中書省和丞相,把相權分給六部,還設殿閣大學士,備皇帝顧問。在地方,明太祖為加強對地方控制,廢行省,設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管地方行政、司法、和軍政。三司長官互不統屬,直接對皇帝負責。丞相的廢除意味著皇權的進一步加強。從體制上保證了君主的絕對權威;明成祖時,形成內閣制度,中央和地方的政權完全由皇帝控制。軍事方面,在中央,明太祖設五軍都督府,與兵部共管兵權,相互牽制。明太祖又創立了衛所制度,各衛、所分屬於各省的都指揮使,統由中央五軍都督府管轄。使兵部、都督府和衛所總兵將官都不能專軍權,軍權集中在皇帝手裡。 監察方面,明太祖改御史臺為都察院,作為中央監察機關。都察院與中央司法機關大理寺、刑部合稱“三法司”。“三法司”不能決斷的案件,由皇帝裁決。為了監視官吏和*人民反抗,明太祖設立錦衣衛,明成祖時設立“東廠”,明朝中期又設立“西廠”,錦衣衛、東廠、西廠都是特務機構,合稱“廠衛”,使國家司法權集中在皇帝手裡,廠衛機構的設立是明朝中央集權空前加強的表現。 學校和科舉,明代學校用以培育人才,秒舉用以登進人才。學校在中央稱為國子監,又名國學、太學。在地方上的為府、州、縣學。在科舉考試方面,考試分為兩級,低一級的是鄉試,高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