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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併入德國&rdo;,井幫助搞好使當地居民同化的工作。為了這一目的,黨成立了一些特別的地方組織‐‐所謂吸收團體。這種組織可以批准大批通常不夠入黨條件的當地人民加入它們的隊伍。這種組織就是:阿爾薩斯的獻身團、洛林的日耳曼民眾團體、盧森堡的日耳曼人運動、下斯蒂裡亞的居民會和上卡爾尼奧拉、西蘭和米埃斯塔爾的卡恩特納民族聯盟。其中前面三個組織成立的目的,公認是專門為了&ldo;加速重新德意志化的過程&rdo;,參加這些組織通常是取得德國&ldo;國籍&rdo;的先決條件,而要取得正式的德國公民權井保住擔任的公職,積極的工作則是必要的條件。因此,在大多數地區內,居民都受到很大的壓力,要他們參加這些組織。結果,洛林的日耳曼民眾團體和下斯蒂裡亞的居民會終於能夠聲稱,當地成年的居民分別有百分之九十八和百分之九十五全是它們的成員。但是,這樣龐大的會員人數顯然井沒有影響到正規黨組織在這些地區建黨的步伐。例如,在阿爾薩斯,儘管獻身團只吸收了當地居民約百分之十五入團,國家社會黨早在1941年3月22日便已經成立,而在洛林,儘管日耳曼民眾團體的成員按總人口比例而言,比獻身團要多出六倍以上,但是國家社會黨直到1942年7月30日才正式成立。113在其他佔領區內,為了實行&ldo;領袖原則&rdo;並使政治權力同時集中在最高德國代表的手裡,有必要不但使納粹黨從屬於德國專員,而且還對地方黨組織進行改組,以便使它們在每一地區完全獨立。例如,在荷蘭和挪威,納粹黨的地方組織原來是隸屬於中央國外組織的(海外德國人的黨組織),後來都不受該組織的管轄,而完全歸賽斯-英夸特和特博文分別管轄了。在總督轄區,1940年5月6日成立起來的地方黨組織‐‐總督轄區波蘭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從一開始就置於弗朗克的控制之下,儘管總督委派&ldo;副領袖的代表&rdo;(1941年 5 月以後是納粹黨辦公廳的代表)在一切有關黨的事務上充作他的&ldo;代表&rdo;。同樣地,當希特勒於1942年4月1日在東方佔領區成立東方地區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時,他任命德國部長羅森貝格為它的&ldo;領袖&rdo;。羅森貝格立即禁止各級黨組織未經他明確批准在東方從事任何活動,從而把黨的各項事務的控制權集中到了他一個人手裡。在保護國,納粹分子顯然認為,只要設立一個&ldo;黨的聯絡處&rdo;(parteiverbdungsstelle),使黨組織同德國保護長官和他的下屬保持較為密切的聯絡,也就夠了。可是在保護國,黨的機構不歸牛賴特而歸鄰近的下多瑙河行政區長官尤里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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