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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凳子轉過去,雙眼直接看著他。
「所以你覺得自己在這裡只是個擺飾?」我說,「這是帝爾不肯升你當局長的原因?」
「我覺得很顯然是如此。」他說,「我在他心中的刻板印象就是個擺飾,是個白痴,不能重用。從某個角度來講,這樣解釋是很有道理的。不管他們把我當成擺飾還是什麼,我都不敢相信他們一開始居然肯給我這工作。」
我揮手跟櫃檯那傢伙說要買單,芬雷的故事讓我覺得很滿意。他不會成為局長,所以我可以相信他,而且我也相信蘿絲可,這樣不管對手是誰,我們就有三個人了。我對著鏡子裡的他搖搖頭。
「你錯了,」我說,「那不是真正的原因。你不能成為局長,是因為你不是個壞人。」
※※※
我拿出十元鈔票付帳,找回來的都是兩毛五的銅板,這傢伙還是沒有一元的紙鈔。接著我跟芬雷說我必須去摩裡森家看看,這樣才能瞭解細節,他只是聳聳肩,帶著我走出去。我們轉彎往南走,經過那片小區綠地時,小鎮已經在我們後面。
「我是第一個到現場的人。」他說,「今早十點左右。我從禮拜五就沒看到他,而我必須跟他報告最新進度,但是電話始終打不通。今天早上都已經過一半了,我們從上禮拜四開始偵辦雙屍命案,但是卻一點進度都沒有。該是我們有所行動的時刻了,所以我到他家去找他。」
他變得不發一語,也沒有停下腳步,腦袋裡在回想他看到的情景。
「前門是開著的。」他說,「門縫大概只開了半英寸,一種不祥的預感從我心裡油然而生。上樓後,我在主臥室發現他們倆,看起來就像屠宰場似的,血流滿地。他被釘在牆上,感覺像被人掛著,他跟他老婆兩人都像被人凌遲一樣,真恐怖。案發已經二十四小時了,天氣又那麼熱,屍身已經開始腐敗,那味道糟透了。所以我把局裡的人都叫去,開始進行地毯式的搜尋,把他們的屍體拼湊起來。我實在很害怕。」
他又陷入一片沉默,不發一語。
「所以是禮拜天早上發生的事?」我說。
他點點頭。
「禮拜天的報紙就放在廚房桌上,」他說,「有一部分已經被攤開了,其他則原封不動。早餐也都在桌上,法醫說案發時是禮拜天早上十點。」
「有留下任何證物嗎?」我問他。
他嚴肅地點點頭。
「血裡面有留下足跡。」他說,「現場有如一片血海,好幾加侖的血,當然,一部分現在已經幹了。到處都是沾了血的足跡,但你知道嗎?他們都穿上了鞋套,就像北方人在冬天穿的那種。要從每年賣出的幾百萬個鞋套去追查,根本像大海撈針。」
他們是有備而來。他們知道現場會流一堆血,所以穿著鞋套做案。而且他們一定也穿著防護衣,就像人們在屠宰場穿的那種一件式尼龍工作服,那種在殺豬宰羊的場地裡到處可見,大件的白色套頭尼龍裝,尼龍布上被濺得到處是血漬,閃耀著紅色血光。
「他們也戴著手套。」他說,「牆上到處都是橡膠手套留下的血跡。」
「幾個人做案?」我問他。我試圖在腦海里重建現場。
「四個人。」他說,「雖然足跡不太容易分清楚,但我可以看出有四個人。」
我點點頭,四個人聽起來很合理,我想至少要有四個人才辦得到。摩裡森跟他老婆為了求生有可能會拚命抵抗,至少要四個人才能擺平他們。就是哈伯說的十個人裡面的四個。
「交通工具呢?」我說。
「查不出來。」芬雷說,「礫石車道上到處是胎痕,我看到有些新的胎痕是比較寬的,有可能是寬輪胎留下的。可能是四輪傳動的大車或一臺小卡車。」
我們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