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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不給我,我就要不了了麼?”她說,“你既然能那樣,何必來問我。”我馬上又收斂了鋒芒,說,“好了,開句玩笑。不過你肯定也聽說過婚內*?”她說,“你真的要那樣對我,我把你那玩意兒割了。”我說,“你若敢那樣,我讓你一輩子守活寡。”她就不出聲了,只是把那束小花撒掉了。又是一場不愉快的對話,又是誰都不想再吵,又是誰都只想沉默。 。。
第八章 第六節
晚上我鋪好了床,妻仍在看電視無意上床,我就過去拉過來她。她看著我,我仍不說話。把她抱起放到床上,我也不給她脫毛衣,就壓在她身上抱緊了她,並把被子蒙了上來。我壓住這個女人的身體,內心的苦寂才稍覺安寧。我在被裡又聞到了她既有芳香又有女性口氣的味道,我的苦寂的性意便再度*。我就扒下她的內外褲,將性器刺入。雖然仍蒙著被子,但是我知道她哭了,因為她突然緊緊地摟住了我。我還想吻她,但我感到她把頭扭向了一邊。我們內心的生分已不是一次*或一場撫慰能夠解決的了。更可怕的是,由於現實的困擾,我們已喪失了積極解決問題的動力。我們已產生了生活的惰性,那其實也是婚姻的惰性。後來一段時間裡,我又開始天天弄她,但心靈深處已無愛情的美妙可言。或者說,這又是一種征服。
一九九七年七月,由一個事件引發,我和我的妻子劉楠正式分居。現在看來,其實分居和同居形式一樣,只是意義不同,都是婚姻中的情感緩衝地帶。而且一旦兩人進入這個緩衝帶,根據“生物慣性原理”,他們往往只會前進,很少後退。也就是說,同居往往會導致結婚,而分居往往會退出婚姻。現代作家錢鍾書先生的《圍城》講的也是這個道理,只是他從形象出發講感受,而我則從同居分居出發講慣性。但是我缺乏佐證,我只是預感到我的分居,將要導致我的這場婚姻分崩離析了。
這個事件是這樣發生的:這天晚上十點多,劉楠下樓去回了一個傳呼,上來說有人叫她。我問是誰?她說,是幾個朋友。我說又叫你幹什麼?她說,“叫我到文化宮跳舞。”我說,“你知道現在幾點了麼?”她說,“我過一會兒就回來。”我說,“你能幾點回來?十二點能回來麼?十二點回不來,就明天回來對麼?那麼你明天幾點回來?”她說,“我就玩一會兒,咋啦?”我說,“你不是天天玩著了麼?我告訴你,我這是家庭,不是旅館。你保證十二點以前能回來,我就讓你去,否則你進不了門。”她說,“那麼多人,我咋保證?”我說,“那你就不要去。”可劉楠怔了一下,還是收拾打扮準備走,而且又來傳呼催她。一時我的怒火突起,但我仍忍著。我就這樣,我不是先發制人的人,我就讓你表演,等你演夠了,我再收拾你。我給你講理,而且是誨人不倦,而且是真誠相勸。但是你不聽,那我的個性也絕對不允許你為所欲為。
我見劉楠仍要出門,我攔住她。她跟我糾纏,我仍不溫不火地奉勸她。但是她已鐵了心要去,我就奪了她的包拿走了鑰匙,並把鑰匙藏了起來。我的意圖很明確,我攔不住你跳舞,但是你非要去不可,就不要再回來。但是劉楠又發瘋似的找起鑰匙,這下我的忍耐終於到了極限,我一把將她抓過來,當場就是一個耳光,她安靜下來,只用那斜眼看我,我又一個耳光,接著第三第四,一連抽了她四五個耳光。這會兒劉楠不敢再看我,把頭低下來,但是她不哭也不反抗。其實跳舞僅僅是個事端,我打的是我這一生因婚姻不慎造成的悔恨,和這兩年我刻意為她卻始終為不住她的怨恨。現在當我煽她第一記耳光時,我就鐵了心,不再把她當回事了。你瘋你蠢你野,今後都毫不在意,因為我已經從此時此刻起,不再把你當成一個妻子。打完劉楠之後,她徹底安靜下來,我又點著她一頓臭罵。最後我說,“ 你給我滾吧,誰對你好你就找誰去吧。”這時劉楠反而又不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