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賺錢計劃 (第2/3頁)
半吃半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寫童話!
在限制不能違反差佬條例,需要太多時間,太多精力,本錢又要低的前提下,他能做的事情有限,無非就是跟他穿越前看過的諸多小說內的主角一樣,當個文抄公或者炒股之類的。
這些不違反條例,需要的本錢低,甚至不要本錢。
像炒股這種事情,五十萬作為起步資金也夠了。
只是炒股這玩意,林正義上輩子沒有接觸過,也沒有這方面的記憶,更不清楚這年代股市的行情,只是記得幾個大事件而已,就算讓他炒他也不知道怎麼炒。
真炒,估計五十萬撐不了兩天就完蛋了。
所以!
思來想去,文抄公才是王道。
文抄公所需成本極低,低到甚至一支筆,一個本子就可以。
而且,他屬性列表之中高達九的智商可不是開玩笑的。
在這智商的作用下,他記憶相當的好,上輩子看過的一些經典文學作品,音樂,電影劇本什麼的,現在都能回憶個七七八八,基本都能複製出來。
當然!
複製是可以複製,可也不能隨意的複製!
因為文抄也是有類別的。
抄文學作品,抄音樂,抄電影劇本等等,都可以算是文抄公。
但不同的類別對於林正義來說複製出來的難度不一樣。
而在這年代,也不是每個類別的都能賺錢的。
就比如音樂。
他不會五線譜,哪怕記得歌詞和音樂節奏,想要複製出來可以,但難度相對的高!
而且,就算複製出來了,在這年代音樂想賺錢,一個字,難!
這年代沒有網路,音樂無法透過網路渠道傳播,他想透過音樂賺錢,只能加入某家音樂公司,讓其幫忙出唱片,宣傳唱片。
最後唱片賣出去了,才能賺錢!
不過!
作為新人,哪怕你唱片賺錢了,其中大部分收入還要給公司。
什麼?
你不給?
那公司憑什麼捧你,宣傳你的唱片呢?
而給了,那公司拿走大部分,剩下的或許可以讓他比一般人有錢,但也僅僅只是比一般人有錢而已。
有這兩三年的時間,他去幹點別的,以他那超出時代的眼光,早發了,何必給公司吸血呢?
更別提他的差佬的身份,無法讓他加入什麼音樂公司了!
至於給別人唱,只賣歌,先不說一個無名小卒的歌會不會被人看上,就算被看上了,一開始因為沒有名氣,人家也不知道你的歌市場反應怎麼樣,能給的價格也就一般。
到時候收入估計也就比一般人好一點!
哪怕最後熬到了,靠著強大的音樂質量,成為了頂級作曲大師,可就算頂級作曲大師,從穿越前的世界來看,其最多也就比一般人有點錢,算不上富豪。
電影劇本什麼的就更不用說了。
自己拍,拍攝需要成本,上線需要和院線分成,人家還不一定願意給你上,就算上了,最後院線還可能拖伱的分成,拖個一兩年...這是這年代,院線的常規操作。
你要告它,那你以後的電影都別想上映了!
至於給別人拍,這年頭在香江劇本編劇的收入,還不如作曲人呢!
思來想去,他覺得真想當文抄公,只有走文學作品這一行列。
但文學作品之中,林正義所記得的,大部分是動輒幾百萬字的小說,想複製出來,太浪費時間了。
他作為差佬,哪怕只是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日常也是很繁忙的。
少部分經典文學作品則是在這時代已經有了,他也沒有辦法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