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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五世
與1876年憲法相比,1909年憲法在沿襲第一次憲政運動的基本框架即實行君主立憲政體和捍衛奧斯曼帝國領土完整的同時,明確限制蘇丹的權力,集中體現了青年土耳其黨的政治綱領。根據1909年憲法,議會採取兩院制,包括上議院和下議院;上議院議員中1/3由蘇丹指定,終身任職,上議院另外2/3的議員和下議院議員透過選舉產生,任期4年;取消蘇丹將所謂危害國家安全者驅逐出境的權力。1909年憲法進一步保障公民權利,規定20歲以上的帝國公民皆享有選舉權而不受財產資格的限制,公民享有結社的權利。1909年憲法擴大議會權力,規定內閣對議會負責而不再對蘇丹負責,議會行使充分的立法權而無需蘇丹的批准。
1909‐1913年奧斯曼帝國政治生活的突出現象,是諸多政黨的相繼建立和新舊政治勢力在議會展開的激烈角逐。1909年年底,統一與進步委員會的政敵建立自由黨和改革黨。1910年春和1911年年初,統一與進步委員會中的持不同政見者建立人民黨和新黨。1910年9月,左翼知識分子海珊&iddot;希勒米建立奧斯曼社會主義黨。1911年11月,包括自由黨、改革黨、人民黨、新黨在內的13個政黨以及來自希臘、亞美尼亞、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的反對派議員組建自由與諒解聯盟,進而在議會內部同統一與進步委員會分庭抗禮。自由與諒解聯盟主張實行地方分權的國家體制,給予奧斯曼帝國境內的民族宗教少數派以一定程度的自治地位。相比之下,統一與進步委員會主張實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強化奧斯曼帝國政治生活的土耳其色彩。
1912年春,奧斯曼帝國議會舉行青年土耳其黨革命後的第二次選舉,統一與進步委員會採用暴力幹預投票程式,進而控制議會席位,史稱&ldo;棍棒下的選舉&rdo;。1913年1月,陸軍大臣恩維爾(enver pasha,1881‐1922年)、內務大臣塔拉特和海軍大臣傑馬爾發動政變,建立軍事獨裁,取締反對派政黨,統一與進步委員會作為唯一的合法政黨,佔據議會275個席位中的269個席位。1913‐1918年,蘇丹的統治名存實亡,青年土耳其黨軍官成為奧斯曼帝國政治舞臺的主導力量,軍人寡頭的權力壟斷則是此時奧斯曼帝國政治生活的突出特徵。
恩維爾
青年土耳其黨執政期間,致力於穩定社會局勢、改革行政體制、完善政府機構和強化國家職能,挽救瀕臨崩潰的奧斯曼帝國。在軍事方面,青年土耳其黨政府重組軍隊,聘請數百名德國軍官擔任軍事顧問,直至任命德國軍官馮&iddot;謝倫多夫為參謀總長。此時,傳統宗教勢力遭到進一步的排斥。1913年,青年土耳其黨政府依照德國的相關法律,頒布新的財產繼承法。1916年,伊斯坦堡的大穆夫提不再受邀出席內閣會議。1917年,宗教法庭劃歸司法部管轄,宗教學校劃歸教育部管轄,宗教地產劃歸瓦剋夫事務部管轄。同年頒布的家庭法,鼓勵女性走出家庭,走向社會,接受現代教育和積極參與公共事務。與此同時,青年土耳其黨政府致力於發展民族經濟,並且試圖透過擴大對外貿易的方式改善與西方列強的關係。然而,修改不平等條約和提高關稅的談判無果而終,貸款的要求也遭到拒絕。奧斯曼帝國與西方列強之間的尖銳矛盾,導致青年土耳其黨政府傾向於民族主義和國家幹預的經濟政策。1914年,青年土耳其黨政府宣佈廢除舊的不平等條約,取消奧斯曼帝國蘇丹給予西方列強的領事裁判權。1917年,青年土耳其黨政府成立國家信貸銀行,資金400萬奧斯曼鎊,發行股票,股權屬於奧斯曼帝國臣民,用於支援民族工業。
三、奧斯曼帝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