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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說,近代日本的中學及軍隊中上述事態之所以具有這種性質,來自日本古老的嘲笑和侮辱習俗。日本人對這類習俗的反應也並非中等以上學校和軍隊創造的。不難看出,在日本由於有&ldo;對名分的情義&rdo;的傳統規範,嘲弄行為的折磨人就比在美國更難忍受。儘管受嘲弄的集團到時候會依次虐待另一個受難集團,但這並不能防止那個被侮辱的少年千方百計要對虐待者進行報復,這種行為方式和日本的古老模式也是一致的。在許多西方國家中,找替罪羊來發洩積憤是常見的民間習俗,日本則不是這樣。例如,在波蘭,一個新學徒或年輕的收割手被嘲弄以後,他不是向嘲弄者洩恨,而是對下一代徒弟或收割手發洩。日本的少年當然也有用這種方法消除怨恨的,但他們最關心的還是直接復仇。被虐待者必須直接報復虐待者才&ldo;感到痛快&rdo;。
在戰後重建日本的事業中,關懷日本前途的領導者們,對戰前日本成年學校和軍隊中這種侮辱青少年、戲弄青少年的習俗應當給予特別注意。應當充分強調&ldo;愛校精神&rdo;,以至&ldo;老同學關係&rdo;,以消除大欺小、高壓低的習俗。在軍隊中必須切實禁止虐待新兵。雖然老兵對新兵應當進行嚴格訓練,正如日本各級軍官一樣,堅持嚴格要求在日本不算侮辱,但嘲弄、虐待則是侮辱。在學校和軍隊中,凡是上級生或老兵讓下級生或新兵搖尾裝狗、學蟬鳴、或者在別人吃飯時間讓他們&ldo;立大頂&rdo;,都必須受到懲罰。如果能有這種變化,那對日本的再教育將比否定天皇的神格以及從教科書中刪除國家主義內容更加有效。
少女不學習&ldo;對名分的情義&rdo;的準則,沒有男童那種在中等學校及軍隊訓練中的體驗,也沒有類似的體驗。她們的生活遠比男子平穩。自從她們懂事的時候起,她們就受到一種教育:無論什麼事情都是男孩當先,禮品、關懷,女孩都是沒有份的。她們必須尊重的處世規則是,不容許有公然表白自我主張的特權。儘管如此,她們在嬰幼時期也和男童一樣享受了日本幼兒的特權生活。特別是當她們還是幼女時,可以穿鮮紅的衣物。長大成人後,那種顏色的衣物就不能再穿了,直到第二個特權時期開始,即六十歲後才能再穿。在家庭裡,她們也象其兄弟一樣,可以受到彼此不睦的母親和祖母雙方的寵愛。另外,弟弟或妹妹總是要姐姐、也要家裡的其它人跟他&ldo;最親&rdo;。孩子們要求與她同睡,以表示最親。而且她常常把祖母給予的恩惠分給兩歲的幼兒。日本人不喜歡單獨睡覺。夜裡,幼孩可以把被子緊挨著他喜歡的年長者。&ldo;你對我最親&rdo;的證據就是兩個人的睡床緊挨在一起。九歲或十歲以後,女孩子被男童的遊戲夥伴排除在外了,但還可以在其他方面得到補償。她們可以炫耀新的髮型。十四歲至十八歲姑娘的髮型,在日本是最講究的。她們可以穿上絲綢衣服,而以前只能穿棉布衣服。這時,家裡入也千方百計打扮她們,讓她們更加漂亮。這樣,女孩子也得到了某種程度的滿足。
女孩子必須遵守各種各樣的約束,這種義務要她們自己直接承擔,無須父母強制。父母親對女孩子的家長權不是透過體罰,而是透過平靜而堅定的期待,希望女兒按照要求來生活。下述事例是這種教養方法的一個極端例子,值得加以引用,它說明瞭女孩子所受的那種不甚嚴厲、似有特權的教養的特點,即一種無權威的壓力。稻垣銀子從六歲起就由一位博學的儒者教授漢文經典:
&ldo;整個兩小時的授課,除了雙手和嘴唇外,老師紋絲不動。我坐在老師面前的榻榻米上,也得同樣端坐,紋絲不動。有一次正在上課,不知什麼地方不合適,我稍微挪動了一下身子,屈起的雙膝角度稍有偏移,老師臉上立刻微露不滿的驚憎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