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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毓也是從十幾歲的年紀過來的,自詡很懂得年輕男孩兒的想法,他臉色沉了沉,頗有些嚴肅,落在周宏遠眼裡,卻說不上嚴苛。事實上,無論程毓說什麼、做什麼,周宏遠都很難將他與嚴厲二字聯絡在一起。程毓是溫柔而善良的,是仁慈而寬容的,周宏遠會將他比作春風過境、比作泉水叮叮,卻從未見識過他的尖銳,從未聽過他的苛責。
程毓的狀態不太好,一張臉煞白,緊鎖著眉頭,像在壓抑著什麼痛苦,額頭上還冒著一層細密的汗珠,連同鼻尖兒上都是,引得周宏遠既是慌張,又是擔憂。程毓間隔了許久沒說話,再開口時,說得卻更是語焉不詳,「對愛情有期待是你們這個年紀的天性,心裡對那種事情有好奇也是正常的,只不過要把握好分寸……」程毓雖當了周宏遠四年的叔叔,卻仍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與周宏遠不過相差十年。如果說養個十來歲的孩子最多隻是麻煩,那麼養個處於叛逆期的大孩子,則是身心俱疲,不僅要照顧起居、關注學業,更重要的是實時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精神動態、鼓勵他、同時也要修剪他,保護他、也要磨練他。
在做家長這方面,程毓是第一次。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摸索。他的家事複雜,可與說者不過二三,既無誰能告誡他,也無誰能拉他一把,他能給周宏遠的,便唯有一顆真心,真心相待、真誠相對。
在這養孩子的旅程中,他大多時候都過得茫茫然,每每當問題出現了,才火急火燎地去解決,當他發現周宏遠思想出現問題,甚至有了早戀的傾向時,竟全然無力處理。
做一個十六歲孩子的家長,他還是太年輕了。
然而,程毓終是將問題想得簡單了。他不明白的是,周宏遠喜歡的當然不是學校裡的小女生亦或是小男生,更不是出於對戀愛的好奇才在那個雷雨交加的夜晚,親吻了自己的叔叔。周宏遠喜歡的,本來就是活生生的他啊。
程毓對周宏遠說不出來重話,一來兩個人年紀相差不大,自己又是個半路出家的叔叔,打從一開始,就沒培養出舊式家長的威嚴來;二來是因為周宏遠一向聽話省心,不僅勤奮刻苦,對自己也甚是體貼;更何況,程毓本來就是個溫和的性子,讓他將一切說破,或是歇斯底里地棒打鴛鴦,著實做不到。所以程毓也只是淡淡地列出了利害關係,而一旁的周宏遠,心中拔涼,如墜深淵。
這一刻,周宏遠終於懂得了程毓的意思,那個晚上,程毓竟然是醒著的,程毓竟然是知道的。而他那溫柔的、善良的、仁慈的、寬容的叔叔,竟只當自己是對情愛好奇,還煞有其事地問自己,學校裡有沒有喜歡的人。他的神,是如此的單純,甚至是可笑,而他自己,卻時時想要玷汙他、佔有他,將他潔白的羽翼、純潔的靈魂徹底染黑,而後,與自己一同墮入地獄。
周宏遠小幅度地顫抖著,程毓的話在他耳邊連成一片,起先只是模模糊糊地,到最後徹底成了尖銳的忙音。眼前的事物也變得虛幻起來,一切都罩了層白茫茫的光圈。他覺得恥辱,程毓越是寬容,越是原諒,越是輕輕拿起、輕輕放下,便越襯托出自己的無恥、下作、骯髒與齷齪。他從來都是有意為之,又從來都沒什麼自制力,任由心中的惡魔肆虐。是他,一次次利用程毓的心軟與憐惜,躲程序毓的懷抱;是他,依靠程毓的善良,明明早已知道了一切,卻裝出一副海晏河清;是他,在相識的最開始,刻意示弱,引人上鉤,為自己掙得個前程,卻捆綁了這個人的一生。可更大的恥辱卻是,明明程毓醒著、明明程毓知道自己親吻了他的嘴唇,卻只當自己是小孩心性、是好奇、是探索。
可他明明是這樣愛著程毓,日思夜想,輾轉反側。這一切,程毓都看不到、聽不著,就算看到了、聽到了、感受到了,也從來不會放在心上。周宏遠自嘲地笑了一下,緊接著,聽到程毓在旁邊喊他,「宏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