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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盤低,懷孕七十天時有過先兆流產現象,擔心再做穿刺會損害胎兒健康為理由,拒絕做穿刺取樣。
正常情況下,當民事訴訟一方拒絕配合取證,就要承擔不利於己方的推定成立的後果。但這一條關於證據收集的規定卻沒辦法幫到程致研,他之前為了保全沈拓的面子而做的那些表面工夫,突然之間就成了他們離婚的最大障礙,沈拓很容易就能找到無數人證,證明他們兩關係良好,甚至都沒吵過架,在逸棧的經營管理上一向夫唱婦隨,合作順暢。從旁觀者角度看起來,程致研主張沈拓有外遇,肚子裡的孩子不是他的,似乎是毫無道理的。
見過幾次律師之後,程致研發現自己陷入被動,他其實並不真得明白沈拓想要做什麼,她拒絕做親自鑑定的理由只是暫時的,等孩子生下來,總會真相大白的,但她似乎就是執意要拖著他,把事情鬧大。既然已經鬧到這一步了,兩人之間也沒有什麼迴旋的餘地了,她的目的無非就是為了錢吧。
恰恰是這一點,沈拓捉到了他的軟肋。程致研拖不起,即是因為司南和默默,而且逸棧也是原因之一。
僅僅幾天前,人們提到逸棧,還是說「業績卓著,發展迅速,短短三年就已經開了二十家分棧」,現在卻成了「盲目擴張,經營策略太過急進」,原本的光輝成績和優勢條件,一時間都變成了劣勢。
圈子裡甚至已經有些傳言,說他們之所以突然放低姿態與歷星合作,其實就是因為有了資金缺口,而且逸棧內部早就知道會因為執行董事離婚析產引發股權爭議,於是就想早早拖幾個投資人下水,等錢一到手,即使金主明白過來了,再想退出就沒那麼容易了,正在進行的工程便可順利繼續,不會有資金鍊斷裂之虞,卻沒想到提前事發,投資協議還沒簽,錢也還沒到手,執董離婚的訊息卻已經爆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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