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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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房人住的這座院子、乃是我嫁到楊家時從孃家帶過來的嫁妝,這張地契上也清清楚楚的寫著我的名字,不信老族長和里正可以仔細瞧瞧。”
老族長和里正聞言自是拿起劉氏拿出來的那紙地契、細細的檢視起來,很快里正就點頭說道:“沒錯,是這座院子所在之地的地契,上頭地契所有人那一欄上寫的也是大柱媳婦的名字……”
里正細細的看過劉氏拿出來的地契後、心裡也馬上有了底兒了,仔細的斟酌一番後很快就搖頭晃腦的說了一通文縐縐的話語:“既然大柱媳婦兒你說這座院子是你的陪嫁,那按照我朝律法的規定、這夫家是沒有權利處置婦人嫁妝的,且婦人嫁妝也只歸她一人所有……”
原來在北宋,女子對自己的嫁妝有著絕對的處置權,且當朝律法名言規定,若是女子不同意、夫家不得動用她的嫁妝,女子願意把嫁妝拿出來補貼夫家就拿出來、若是不願意拿出去夫家不得強佔了去,否則被強佔了嫁妝的女子可以將夫家告到官府去。
也就是說北宋女子的陪嫁物事,只要她本人不允許誰也動不了,這條規矩可以凌駕在一切規矩之上,哪怕是嫁為人婦的女子死了,倘若她膝下沒有一兒半女、也沒明言將嫁妝留給夫家,那那份嫁妝夫家還得乖乖的送回女方的孃家,否則女方的孃家人是可以上門前來索要的。
因此劉氏既然說眼下楊家兩房人住的院子乃是她的嫁妝、且還拿出了地契作為證據,那可以說是給了里正一個解決楊家兩房人分家糾紛的好辦法。因此里正自是聰明的不再提什麼魚兒受贈珍珠、典當珍珠買房的事兒,而是直接順著劉氏的話做出了最公平的決定……
“既然這座院子是大柱媳婦的嫁妝,那自是不必拿出來平分了,”里正話說到一半抬眼看向了楊二柱和方氏,道:“那就按先前大柱說的分法立字據了,房子一事你們就不要再提了,二柱這個當小叔子怎麼能要求分大嫂的陪嫁之物?”
這楊二柱已因分家一事不敢在楊大柱面前抬起頭來了,眼下再被裡正這麼隱晦一指責、當就就愧疚得面紅耳赤,也沒再往別處多想、直接連連說道:“就按大哥先前說的那樣分吧,麻煩里正大人替我們兩房人立字據為證,我們二房什麼意見都沒了。”
里正聞言一臉滿意的點了點頭,隨後故意不再過問方氏的意思、直接讓楊大柱備文房四寶去了,打算趕緊把字據立了讓楊大柱和楊二柱按上紅手印兒、好早點將此事給瞭解了。
而這方氏卻不像楊二柱那樣只一心想著快點把家給分了,且這麼多年來楊家一直是個什麼樣的狀況、方氏心裡自是一清二楚,她更是十分清楚這劉氏嫁到楊家帶來的那些嫁妝,早在楊家窮得揭不開鍋時、劉氏就把能變賣換錢的都變賣了,哪還有可能有餘錢去買這麼一座大院子?
因此方氏從“嫁妝”一事中回過神來後,當場就扯開嗓門大聲嚷嚷道:“不可能!眼下我們住的院子不可能是大嫂的嫁妝!這座院子明明是用魚兒得來的珍珠換回來的,同大嫂的嫁妝一點干係都沒……”
“再說了,大嫂嫁過來時帶的那點嫁妝,早幾年就已花得一分不剩了、哪可能拿來買什麼房子?況且大嫂的那點嫁妝,就是一分錢都沒花、也不夠買上一間屋子,別說是用來買這麼大的一座院子了!”
這方氏雖然比劉氏晚嫁進楊家,但當初她剛嫁進門時,可沒少打探劉氏進門時帶了多少嫁妝、以此來進行妯娌見的相互攀比。
因此方氏對當年劉氏帶了多少嫁妝進門可是一清二楚,加上劉氏的孃家並不是很富裕、甚至比起方氏的孃家還要差上一些,這些原因加到一塊兒、自是讓方氏打死也不相信這座院子是用劉氏的嫁妝錢買的。
而里正雖然知道方氏說的未必不是真話,但這個時候他卻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這座院子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