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謠言,不攻自破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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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套房裡。
張囂張舉起手機,欲要砸個粉碎。
可是,又聯想到,沒了手機可怎麼活啊。
“究竟會是誰花這麼多錢去請的水軍,錢多沒地方花嗎???”
“但現在,韓飛已被節目組取消復活資格了,參加不了比賽的你就像秋後的螞蚱,又可以蹦躂多久呢?”
“我張大明星才是笑到最後的贏家,你一個小小的韓飛,又能掀起什麼浪花。”
“哈哈哈……”
就在這時,《我是歌手》在釋出取消韓飛復活資格的公告下,又釋出出一條新的公告。
“由於有人誣衊我們節目組與選手存在不良勾當,現下節目組決定重新投票選出復活選手,投票時間為八個小時。”
笑得瘋癲的張囂張,在見到這條公告之後,直接傻了。
“為什麼,為什麼你們都要與我作對?這是為什麼!”
“不,哪怕重新投票,你韓飛也絕對不可能復活,我僅是圍脖粉絲就有幾十萬,你一個草根怎麼復活?”
隨即,張囂張釋出了一條圍脖,是一個投票連結,文案寫的是,請大家投票第一期七號選手。
這位七號選手,也正是李明,他之前唱的也是張囂張的《呸,呸,呸》。
李明在家看到自己的票數正在不斷猛漲,趕超韓飛。
“還是張老師厲害,短短一句話就幫我拉來這麼多票,可憐那個韓飛還得花五十萬去賄賂導演,才有復活的機會啊。”
黃昏釋出出去之後。
外人的喜與憂已然與韓飛沒有關係了。
就算現在不讓韓飛去參加比賽都可以。
只因系統釋出的兩個任務都已完成,不好的就是2億龍國幣還沒到賬。
“系統怎麼這麼磨嘰,是不是老年痴呆了啊?”
點開系統面板。
【任務進度】
【一、復活參加比賽,尚未完成】
【二、獲得兩萬粉絲:27820/20000】
臥槽。
韓飛氣得破口大罵,怎麼回事。
第一個任務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就已完成了,為啥到現在還未完成??
復活投票。
第一期七號選手(李明):票數36570
第二期一號選手(韓飛):票數5740
第一期……:票數676
第二期……
某一處小區之中。
兩個大叔相對而坐,談笑風生。
“有首歌叫黃昏,你聽過沒?”
“那肯定聽過啊,這麼好聽的歌怎麼會沒聽過。”
“哎,就是可惜啊。”
“可惜啥呀可惜了?”
“唱這首歌的小夥都沒機會復活,哎,時代的悲哀啊。”
這位大叔剛發出感嘆,另一位大叔瞬間就不見人影了。
剛才還坐這兒呢,怎麼一眨眼人就沒了。
這位消失的大叔,風風火火的趕回家裡。
大叔氣喘如牛的,對女兒開口道:
“快,趕緊給唱黃昏的那個人投一票。”
女兒沒有聽懂父親的意思:“什麼黃昏,要給誰投一票啊?”
父親直接搶來女兒的手機,開啟圍脖找到《我是歌手》官方賬號下,連忙給韓飛投了一票。
投完票之後,父親又點開女兒的微信。
女兒怎麼搶都無法把手機搶回來,只能就這麼看著父親自己操作。
就看到,父親先是發了一條朋友圈,呼籲大家幫韓飛投一票,還帶上了連結。
緊接著,又把連結群發給所有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