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森村誠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毫無損礙。乾脆說,對於這些死了倒好的人,無論他們的死因如何,都沒有人願意積極出面調查。
死者年齡為四十四、五歲,身體衰弱,象是體力勞動者,由於長年幹活,手都皸裂了。時值酷暑,蒼蠅麋集,但還沒有聞到屍體的腐臭味。
屍體鑑定結果,死因是後腦部受擊。後腦部右側可見因厚刃刀的刀背或棍棒狀鈍器擊打而形成的凹陷,給大腦以致命傷。現場沒有遺留兇器。
&ldo;有沒有可以表明身份的什麼物件?&rdo;擔任現場指揮的當地警察局的偵察股長,一面擦拭臉上的汗珠,一面問道。屍體頭部附近有一件折皺的西服,看來死者生前曾用它做枕頭來著。西服滿是油漬,但沒象襯衣那樣襤褸。上面沒有寫名字,衣袋裡僅有三枚十元的硬幣,揉搓成一團的手帕和一塊用報紙包著、剛啃了幾口的夾餡麵包。沒有任何可以表明死者身份的東西。
&ldo;說不定是鬥毆被打死的吧?&rdo;偵察股長冷冷地說。
梅雨初晴,似火的驕陽曬得警察們不想再做其他的搜查。毫無疑義,犯罪動機中已經排出&ldo;搶劫財物&rdo;的可能。根據對屍體的初步鑑定,死亡時間大概是昨天深夜或今日凌晨零時至拂曉三時左右,結論是他殺。開始對犯罪現場進行搜查。
搜查沒有獲得重要的收穫。被害人是後頭部受鈍器數次毆打致死。當遭到兇手第一擊打時,被害人便失去了知覺。接著又是致命的幾擊,似乎被害人毫無還手的餘地。兇殺在極短時間內結束。雖然沒有目擊者,但這種推斷是合乎邏輯的。
屍體經法醫檢驗,也確認是基於犯罪的他殺,並交東京大學法醫學教研室進行司法解剖。解剖結果與現場初次判定的基本一致。
1死因:腦壓迫。
2後腦部頂骨有長方形凹陷骨折,與骨折處平行見一裂縫。遭擊處表皮脫落。兇器疑似棍棒、鐵棒狀鈍器。
3胃內幾乎空空,有混雜酒精成分的混濁液體。
4估計死亡時間為七月十二日午夜零時至二時。現場位於目黑區八雲二三十x號地區,目黑大街路旁。
至此,已經完全明確這是一起殺人案件,決定在當地的碑文谷警察局設立偵察總部。
2
案件毫無進展,立案後的第一個二十天,就這樣白白地過去了。在這二十天裡沒有找到線索,意味著案件將陷入迷宮。
這二十天裡,在報紙上刊登了被害人修復後的照片,鑑別了有前科的犯人的指紋;查閱了要求尋找失蹤親屬的申請。同時,又到流浪者較多的上野、新宿等地的警察局調查,都說沒有此人。被害人的身份依然不明。
正當總部中也有人流露出儘早解散的思想苗頭時,一個工人模樣的漢子找到總部。他,四十左右年紀,頭上纏著毛巾,身穿工作服,腳登一雙膠皮鞋子,是在山谷常見的那種等候僱用的典型臨時工的打扮。多半是由招工頭招到工地來的。來人不象帶有危險物品。
他唯唯諾諾地走進警察局的大門,提心弔膽地對守衛室的守衛說:
&ldo;那個,我想提供點情況,有關在這附近被殺的那個流浪漢的事兒,可是……&rdo;
兼做收發工作的守衛即刻明白這是來反映情況的人,便告訴他到樓內設在訓示室的偵察總部去。可是,工人卻呆立在原地,根本不打算到裡面去。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