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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片朦朧的記憶中,他與這人第一次見面,卻覺得這個的怪脾氣就是世上最好的禮物,彷彿體會過這人消失不見,他在漫漫長夜無論怎麼追尋也不過是一具屍首的痛苦。
他想了想,把這歸結於緣分。
興許,這個記憶中的自己,是一個很相信眼緣的人。只要誤打誤撞遇上了,就算是一隻不能說話的蝸牛,他也能等到人家成仙的那個時候,說,「誒,我在萬兒八千年前曾見過你。」
雲起變得開始依賴他,儘管雲起自己不覺得,總是微抬著下巴,做出一副高傲的不可接近的神態。但每當他從懷裡掏出一個小玩意兒,甚至是凡間的一片荷葉,那雙清冷的眸子都會閃過一瞬間的光亮,那絲光直直照進他的胸膛,一掃他為神多年的陰霾。
以及,孤獨。
蓬萊仙翁將雲起視為珍寶,也不怎麼管束他,只掂著一隻酒葫蘆四處閒逛,任由雲起怎麼開心怎麼去。
有一次,白祭帶去一雙靴子。
那是跟他衣裳一樣的顏色,他跟龍王商量了很久才拿到那片雲,還拿了兩罈子好酒交換。不過那酒交換得值——這孤傲的小仙君,居然抬起自己光溜溜的腳,讓他替他穿上。
雲起的腳很涼,跟他本人一樣。興許木系的神仙都是如此,體溫稍低,生來便帶著不倦世事的清雅。
「你做的?」
穿上之後,雲起坐在血玉浮石邊上,抬起雙腳,腳尖一上一下地玩弄著看,彷彿他腳上穿的不是靴子,而是坐了一個會魔法的小神仙。
「我還沒這手藝,做靴子跟做衣裳區別很大的,要納鞋底,正鞋幫,凡間的學徒起碼得學五年才敢拿出去賣。」
這話說完,雲起立即有了興致,傾身上前來問他:「那你呢?你要學多久?」
陡然被這張臉逼近,還受著他吐納的氣息,白祭心神微亂,頓了頓,才道:
「我麼我再有個一年,興許就差不多了。」
雲起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腳上的靴子,道:「那你學成那一日,一定要第一個做給我。」
不是商量,是命令。
落在平時,有人敢在他面前這樣無禮,白祭早就一巴掌呼了過去。但這小仙君不同,畢竟他看過人家全身,佔過便宜的,人家有點點點點點小性子,也可以接受。
「好啊,你到時候要選什麼顏色?」
雲起將腳抬得更高,欣賞著靴子表面的祥雲紋路,「就這個。」
「好,都依你。」
得到承諾之後,雲起心情大好。但他轉而想起什麼,臉色鎮了鎮,頗為嚴肅,道:「我其實還有一件事,你如若應了我,你做的第一雙鞋子,可以不用給我。」
唔?居然有勝過靴子的喜好?
白祭饒有興致道:「只要我能做到的,都答應你。」
雲起彎曲的食指在袖口一下一下地摳/弄,半晌,鄭重其事地看向白祭,一字一句道:
「你帶我去凡間。」
白祭一怔,左右看了看,確定方圓之內無人竊聽,這才開著玩笑道:「神仙不可私自下凡,不然可就是觸犯天條,要受罰的。」
「很嚴重的懲罰麼?」雲起一無所知。
「當然啊。因為凡間有七情六慾嘛,那東西就跟瘟疫一樣,沾上了就很難再擺脫了,光折磨人。」
「七情六慾?是疾病嗎?」
「也不是。怎麼說呢七情六慾就是,那個,就是就是一種情感。就是喜歡。」
「什麼是喜歡?」
「喜歡就是嗯喜歡就是你看到一個人的時候心就怦怦直跳,想到他的時候就會很歡喜,吃茶也想著他,用飯也想著他,有時候連覺都睡不好,輾轉反側,都是因為他。我這麼說,仙君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