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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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歡快的小鳥兒,它們的要求是那麼簡單,只要能夠吃飽,就會滿足的歡快鳴唱。
而我們人類的世界卻如此的複雜,充滿了未知,迷茫,困惑,潦倒。喜怒哀樂等情緒此起披伏,永無停歇。
不想為自己找任何理由和藉口了。最終我還是無法抗拒冷豔表姐的誘惑,再次起航,踏上了深圳的路途,鐵石心腸的拋棄了深愛我的善良女孩。
我找不到任何理由和藉口和菊花解釋這決定。也許是僅存的一點良知讓我不願意欺騙這個善良的女孩,去尋找虛假的藉口。
我迷茫到三點多的時候,拿出了手機給菊花和我妹妹分別發了條資訊就把摩托車留在了三尖山。踏上前往市區的客車離開了家鄉。
我給表妹的資訊簡潔明瞭“表妹,對不起,我還是不能和你結婚,我不能勉強自己的感情,你忘了我吧。”
我給妹妹的資訊是這樣寫的“妹妹,抱歉了,哥哥不能和菊花結婚,老爸老媽肯定不會讓我這樣做的,能幫我給爸媽降火的人只有你,我遇到了一些麻煩需要離家一段時間,走得急,摩托車留在了三尖山腳下,讓妹夫騎回去下吧。”
發完資訊後我知道她們一定會給我電話訊問一切,我果斷的抽出電話卡扔向草叢中。到了市區重新開了張到目前為止,只有我一個人知道號碼的新卡插入了手機。
編輯了條信心傳送給表姐“表姐,我在來深圳的路上了,後天就到,這是我新開的卡,你收到簡訊第一時間回覆我”
直到上了火車都沒有收到表姐的回覆,我心想是不是因為她沒看到簡訊或者是被其他人看到後悄悄的刪除了。所以我決定每隔一小時就給她發一條資訊。
臘月十一,離表姐結婚還有兩天,我也再次踏上了熟悉的深圳,鬱悶的是一直沒有收到表姐的回覆。這讓我心裡很是混亂。有一種找不到方向的感覺。
聯絡不上她,讓我不知道接下來該做些什麼,直接到她給我的地址去找她,直覺告訴我我未必能夠見到她。如果能那麼輕易見到她,她不會連回我資訊的時間都沒有。
如果不去,再過兩天她就結婚了。到那時一切都晚了,後悔也沒地方去哭。
經過短暫的思考後,我決定到她家附近走走,也許能夠碰到她也不一定,只要小心些,別讓她未婚夫或者姨夫姨母看到我,就沒有什麼問題,畢竟她身邊認識我的人就這麼幾個。
可惜的是一直到天黑她還是沒有出現,手機也沒有一絲響動。幾次想要直接走進她家裡去,可理智告訴我不能那樣去做。如果去了,想帶著她離開會變得很複雜。她未婚夫知道我和她之間曖昧不清。
就現在,什麼事都沒有的情況下,都將她看得那麼緊,如果我出現了,他未婚夫的眼睛只怕不會允許她的身影脫離他的視線。
再一方面,表姐最後一條資訊中提到,等她聯絡我,我不能出現在她家裡。
我絞盡腦汁後想出了一個至少我認為還行的辦法,我到了離她家最近的圓通快遞公司,將她送我的唯一禮物竹笛寄到她哪裡,讓她知道我來了。
便一再要求快遞員物品必須本人簽收。加了點錢要求快遞員最快速度派送。
由於快遞公司離她家不過幾百米遠。在看到我一張百元大鈔後,沒多說什麼就同意了我的要求。
竹笛也被我簡單加工了一下,在她刻寫的詩句下面加了個電話號碼,也就是我現在的手機號碼。
我是親眼看著快遞員給她派送郵件的,只是不敢離太近,所以不確定簽收的人是不是表姐。再加上簽收人沒有出門口,是站在門內簽收的,又是晚上九點多,光線不足,只能隱約從簽收人的衣服判斷是女的不假。
之後我知道自己等下去也不會有什麼結果了。就在附近開了間旅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