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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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彿在回憶,半晌後才道:“我選擇大冒險。”
此話一出,全場譁然。明白他的人都知道,這自然是承認有後悔的事情,可是他不說。
“莉莉,罰他,好容易逮到一個機會罰寧墨。寧墨你可以願賭服輸哦。”何麗娜興致很高,其實在場的每個人興致都很高,都想著要出個鬼主意,懲懲隨時隨地都智珠在握,誰也乃他不得的寧墨。
“莉莉,讓寧墨去跳脫衣舞。”伍又也是個缺德鬼。
周圍的人開始起鬨,霧濃濃都鼓起了掌,看著寧墨出醜她總是高興的。
寧墨二話沒說,豪爽地將杯中酒乾了,“行。”將隨身的物件交給封紫羅保管後,徑直往舞臺區。
舞池裡頓時響起了性感歡悅激情的音樂。
寧墨的形象硬朗,狂野中又帶著收斂的儒雅,霧濃濃早就說過,他要是肯下海,肯定是全國NO。1的牛 郎。
霧濃濃看見他走向舞臺,看著他將外套拋入人群,被一群女人哄搶。看著他吹了個清越的口哨,看著他隨著音樂擺動的緊實、渾圓的臀部,這才知道女人性感起來可以要人命,男人性感起來卻可以要人的心。
命可以不要,心卻要留著。
四周的尖叫聲越來越響,甚至男聲還壓過了那些尖叫的女聲,這就叫男女通吃。
寧墨的上半身已經□,霧濃濃的眼睛盯著他腹部的肌肉後,都捨不得離開。寧墨的膚色是健康運動的古銅色,不同於霧濃濃喜歡的那種瑩玉一般的白色如同盧域,可是不可否認這樣的顏色看起來更為誘人,彷彿甜蜜的巧克力。
當寧墨的手搭上他的皮帶扣時,沸騰的水一般的場面忽然就安靜了下來,每個人都眼睜睜地看著他的手指,修長而硬朗的手指,扣上他的皮帶,輕輕一拉,緩緩一扯。
“給我,給我……”
“我出十萬,別跟我搶。”一個十八歲的女孩尖叫著想撲上臺,搶走寧墨拿在手裡當跳舞道具的皮帶。
Chapter 27
霧濃濃腦子裡不由回憶起某些事來。
寧墨一向是敢玩,愛玩,玩得起的人。自己不就是被他帶壞的人麼。那條皮帶,霧濃濃八年前不知道拿了多少次,只是每次都是虐寧墨的情趣工具而已。
那樣青蔥的歲月裡,霧濃濃扮演過找小男友的貴婦人,扮演過女皇陛下,扮演過刁蠻千金,總之一直都是高高在上。
霧濃濃最愛的玩具,就是從寧墨身上解下他的皮帶,揮舞著,呼嘯著。
大概是周圍的high聲太高,熱力四射,霧濃濃的酒喝得越來越多,臉紅彤彤地彷彿蘋果,周圍的每個人彷彿都在晃動。
音樂聲鬧翻天,當寧墨的手指放上他牛仔褲拉鍊的時候,音樂戛然而止。
懊惱聲四起,那A市著名的DJ差點兒沒被一群人踩死。
寧墨撥開人群,就那樣□這上身往她們這張桌子走來,就彷彿國王走過御道似的,被每個人矚目。
可是能來這裡玩的,哪個不是有權有勢敢玩敢樂的主。
初始的震驚後,立馬有女人開始了火辣的動作——往寧墨的腰內塞錢。
霧濃濃覺得如果寧墨真的讓那些女人把錢塞進去,今晚的收入肯定不菲。
這樣的激情,連封紫羅都沸騰了,白雪之拖了霧濃濃的手就走,“我們也去,好不容易有機會吃寧墨的豆腐啊。”
同白雪之與霧濃濃一向不對盤的何麗娜也出奇的沒反對,一群女人興匆匆地撥開人群往前面擠去。
時光大概又回到了從前。
往寧墨腰內塞錢,或者歡 愛後次日的清晨在寧墨床頭留下或多或少的錢,總是霧濃濃最愛做的事情,這樣有一種壓過寧墨的感覺,不再仰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