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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言在他的肩膀上蹲著,自從薄奚嫌棄衣服礙事後,他都喜歡蹲他頭頂的。但今日薄奚的頭頂上全是水,濕噠噠的,他才不要去,於是便把窩挪到了他的肩膀上了。
薄奚伸出手,很寵溺的摸了摸他的小腦袋,然後繼續輕飄飄的往前走。不過,他還沒有忘記去附近的幾個陷阱區看看。
也許真的是好事成雙,在附近的幾個陷阱裡轉了一圈,居然撿到了一隻山雞兩隻野兔。
劍的另外一個好處也出來了,現在的陷阱,薄奚都不用在底部安置尖銳的竹籤了,可以直接抓活物,然後回去自己殺
為此,每次季言看像那白劍的眼神,都是略同情的,所謂寶劍蒙塵,明珠暗投,大概也就是這種了。
薄奚殺起兔子和野雞,那也是駕輕就熟了,扭過脖子一刀割去,不一會兒就一命嗚呼了,然後用熱水燙一燙,很快就拔乾淨了皮毛。
至於熱水哪裡來的,季言噴了火,薄奚燒的。至於燒水的鍋哪裡來的,季言掃描出一種帶鐵的礦石,發任務讓薄奚收集的。好吧,說著又是血和淚,想他季言那麼高大上的系統,整天卻琢磨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想想都鬱悶。
熟練的剝皮,破腹,去掉內臟,再剁成小塊,下鍋。把平時收集起來的調料往裡面一放,然後蓋上鍋蓋,剩下的,薄奚坐到一邊新增柴火就可以了。
季言就坐在一邊,看著薄奚熟練無比的一套動作。忍不住有些感概,這麼懂事的小孩兒,真不知道他渣爹渣娘怎麼就捨得就這麼丟掉呢?
水燒得很快,薄奚拿起勺子攪了攪。然後又蓋上鍋蓋,繼續煮。只是這次他有意識的放小了火速。
很快的,鍋裡煮肉的香味,開始飄蕩而出,吸引了周圍方圓幾十里無數野獸的鼻子。不過,它們也只敢在周圍留留口水而已,這裡住了幾個霸王,這是整個迷霧山上哪怕沒什麼靈智的野獸都是知道的。所以除了實在自大或者太蠢的會來自投羅網,其它動物們還是很懂得自製的。
香味沒有吸引過來野獸,薄奚有
小失望。不過今天收穫還算不錯了,也就不再糾結了。最後往鍋里加了點兒鹽,薄奚先嘗了一口,好香先往季言的小木碗兒里加了一勺子肉湯,才給自己舀了一大碗。
一人一鳥美美的吃了一頓大餐,直把肚子吃得鼓鼓的才作罷。
難得的是,今天薄奚沒有吃飽就睡,而且枕著手臂,望著樹頂發呆。今天的那一劍,翻來覆去的在他腦海里回想,至今任然讓他記憶猶新。那一瞬間的感覺,讓他著魔。
☆、歲月靜好(抓蟲)
自那日以後,薄奚的劍法,像是突然間開竅了一般,時不時就會來那麼一下神來之筆。折騰死了花花糙糙無數,引得無數鳥獸不得不搬家。
因此,薄奚在附近設定下的陷阱,幾乎都用不上了。
不過他現在已經不急了,這次真不是他的錯覺,自從那次劍法突破後,他的速度也是越來越快了。不擅長跑路的小獸還真跑不過他,就算擅長跑路的,被他追著追著一劍刺去,也難逃他手。
所以,現在的他,真心不缺吃的,尤其是肉類。
雖然他最喜歡的,還是他家小雞崽的綠饅頭…
山中無歲月,薄奚只能透過每半個月一次的濛濛細雨來猜測時間的流逝。不過,時間與他,也無甚多大的關係。
每天吃得飽,穿得暖,還有他家小雞崽相伴,他覺得,這裡就是天堂。他毫不懷疑,自己可以在這裡生活一輩子,等自己大了,就可以建座大房子,和小雞崽一起在這裡生活幾十年。再然後,等自己老了,走不動了,也就死在這兒了。這樣,死了也得這清山綠山相伴,就是不知到時他家小雞崽,會不會每日來他墳頭看看他。
只是,很多時候,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