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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但是那個精靈呢?她知道一切。&rdo;
&ldo;我想她絕對不會承認自己曾經給人類看過精靈之書的。不過為以防萬一,我還是在她的第二針裡面加了點遺忘劑。等她最後醒過來時,上週發生的事已經記不清了。&rdo;
巴特勒讚賞地點點頭。事事超前兩步,就是小主人阿特米斯的風格。人們都說他和老主人就像是從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其實他們錯了。小主人阿特米斯和任何人都不一樣,像這樣的奇才絕對是前無古人的。
疑慮消除之後,巴特勒繼續看他的《槍與軍火》雜誌,讓他的主人專心破解&ldo;宇宙之謎&rdo;。
第二章 書之破譯
到現在你一定已經看出了阿特米斯&iddot;法爾這小傢伙為實現目標,到底肯做出怎樣的努力。但是到底這個目標是什麼呢?到底什麼奇特的計劃會涉及到勒索一個精靈酒鬼呢?答案就是:金子。
阿特米斯的尋金之旅開始於兩年前,當時他剛剛迷上上網。他很快就發現了許多非常神秘的網站:外星人綁架、ufo目擊,還有超自然現象等。但是最特別的要算精靈族的存在。
搜遍網上數百萬兆的資料庫,他發現世界上幾乎每個國家都有上百條資料提到精靈,每種文明都有其用來形容精靈族的術語。雖然這些術語不盡相同,但毫無疑問,它們所指的都屬於同一個隱匿起來的種族。有幾個故事提到:每個精靈都帶著一本書。那本書據說就是他們的聖經,書中記載了他們的種族歷史,還有他們在漫長的一生中必須遵從的戒律。當然,精靈之書是用精靈語寫的,對於人類毫無用途。
阿特米斯認為以今天的科技,精靈之書是可以翻譯出來的。只要掌握了書中的內容,就可以好好利用這群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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