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抓錯了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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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可比什麼大盜難對付多了。
瑪德琳積極抓捕‘夜梟’是想賣城裡權貴一個好。若早知道對方同伴這麼麻煩,她一定讓‘夜梟’溜走,絕對不會興沖沖將其逮住。
“羅德不想讓上級罵瀆職,也不想得罪巫師和狼人,就封鎖訊息,把第六組所有人關在執法處,直到傳出‘夜梟’被抓的訊息,他才派人來接手。”
瑪德琳聽到這個解釋,氣得大罵道:“羅德這條老狗,平時不咬不叫,每次陰人都這麼損。”
“‘夜梟’已直接送執法處的地牢,他進去就別想活著出來。他的巫師和狼人同伴一定恨死我們姐弟。”
瑪德琳捏捏額頭,後悔過於自負,卻挖坑把自己埋了。
就這時,賭場經理,瑪德琳的私人管家格倫走進來,遞上一份來自執法處的交接證明。
“我們沒發現‘夜梟’維克多有什麼私人物品,他住的房間也被搜過很多次,一無所獲。目前還沒搞清他是怎麼從昨晚躲到今早的,肯定得用刑才能撬開他的嘴。”
交接證明寫著執法處接手的流程,除了‘夜梟’本人,沒別的。
瑪德琳心煩意亂,接過檔案掃了眼就想丟開,但一貫心細的她又‘咦’了聲,“那小子身邊有個提燈,雖然是個破舊的提燈,但是”
“提燈?”格倫重新思索一番,“我沒看見什麼提燈。”
“應該是老侏儒霍格賣給他的,就是二樓的那些遺蹟破爛。”
如果是‘夜梟’的隨身物品,自然值得關注。但想想是個破爛,瑪德琳也搖搖手,“有可能被他當垃圾給扔了。”
格倫卻是認真的性子,表示自己要再去查查。
下一個進入辦公室的是賭場衛隊長,還押著八九個戰戰兢兢的熊孩子,全都是慄發,一米六左右,穿的不咋地。
“夫人,您一早要求這種小孩來賭場就抓”
瑪德琳正煩呢,掃了一眼倒黴熊孩子們,隨手一揮,“放了他們,這事作廢,不用管了。”
“是。”衛隊長又轟這幫倒黴孩子滾。
一群孩子莫名其妙被抓,以為自己不死也要脫層皮,沒想到這麼輕鬆就可以離開,一時有些呱噪。
“等等。”瑪德琳又仔細掃視這些十來歲的孩子,和昨晚的記憶進行對比,可真正跟記憶重合的卻是另一個黑髮小子。
“錯了,一定是哪裡搞錯了。”
瑪德琳認定周青峰是‘夜梟’的推理中並非沒有漏洞,反而很多。她忽視漏洞的原因是‘錯了也沒什麼大不了’,至少門童大機率是周青峰殺的。
但這些漏洞帶來致命後果。
“如果抓錯了,怎麼辦?是好事還是壞事?”
去調查的格倫不一會回來,“我問了老侏儒霍格,確實有個叫維克多的黑髮小子從他手裡買了一盞提燈。但他實際想要的是上四樓的獎券。
至於提燈本身,賭場很多人說確實看到那小子拎著。但他上了四樓,到我親自將他交給執法處,沒再見過這個燈。”
瑪德琳卻沒心情關注那個燈,反問道:“格倫,你還記得昨晚來賭場路上,那個讓警示戒指亮血紅色的小子嗎?”
格倫的表情瞬間嚴肅。
“你還記得他長什麼樣?”
“當時我們在車內,在亮處;那小子在車外,在暗處。我還真不記得他長什麼樣。只記得是慄發”
“如果我們當時認錯了,他不是慄發,而是黑髮呢?”
在旁邊的雷納德咳嗽一聲,“有個事,我一直想說,但沒找到機會。託比兄弟被‘夜梟’和巫師襲擊那天,我第一個趕到現場。
託比兄弟昏迷前說了一句話,我想我一直誤解了。”
“什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