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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暗地裡炒上去二十來個點!
用外匯券能去友誼商店買不用票的緊俏貨,不漲價才有鬼了。
但文物商店找錢給相永強,只能用外匯券,總不能讓銀行帶些小面額的港幣來吧?
明知道外匯券在暗地裡已經溢價,用人民幣找零不行嗎?
就是不行!
按照規定,外籍人員,包括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啥的在內地消費,得去特定的一些涉外場所。
發行外匯券就是為了這個方便,不然那些涉外的商店、賓館,時時刻刻都得準備各種外匯、時刻準備聯絡銀行,麻煩死!
外籍人員在特定銀行將外幣換成外匯券之後,這樣的麻煩也就解決了。
在那些涉外場所,除了友誼商店裡的那些個電器啥的,其實沒多少便宜貨。
而外籍人員到華夏,難道還會買電器?
不會。
至於其它東西
就是要賺你的外匯!
友誼商店如此,涉外酒店、飯館裡,這外賓價格就更別說了,不少高得離譜。
如果外籍人員手裡有了人民幣,那他們偷偷摸摸到處瞎轉,就能用人民幣真正享受到華夏此時的低廉物價。
想象一下,對一個美國人來說,一頓飯相當於十美分,甚至五美分就解決了,簡直就是白撿!
不能讓這些外籍人士佔這便宜,所以,找給相永強的只能是外匯券。
至於這幾位會不會將手裡的外匯券暗自換成人民幣,文物商店就管不了了,甚至派出所也不會管。
抓倒賣外匯券的,只抓那些倒買倒賣的傢伙,誰會去抓這些想佔點小便宜的外籍人士、港澳同胞?
那不會顯得咱小氣嘛,一個不小心還是一堆的麻煩!
這就是保護本國老百姓利益的一種措施,很多相對不發達國家都會採取的措施,還是很有效果的。
當然對李樹星等人而言這招無用,他們本就是華夏人,隨隨便便就能換來人民幣、糧票。
拿著原本就有的證件,還能完美的把“港澳同胞”的身份隱藏起來。
而這樣保護本國老百姓利益的措施,甚至在40年後還有,只不過到時候有些說出來能笑死人!
比如:某個華夏優秀青年取了個加拿大籍的老婆,兩夫妻回華夏發展。
丈夫去買房,總得有個地方住唄,開發商售樓處熱烈歡迎。
等一切都初步談好,最後發現客戶的老婆是個外國人,開發商傻眼。
只得告訴這位客戶:我們的房子不能賣給你,除非你愛人去公證處公證,主動放棄對這所房子的所有權、將來可能出現的繼承權等一切權力。
客戶不解,問為啥?
我買房子,老婆還得永遠沒份,你逗我玩呢?
開發商:我們樓盤在審批時,就沒批銷售給外籍人士的資質,那樣審批更繁瑣,樓價也可能略微變高。
我們的樓盤是銷售給華夏公民的,按照規定,外國人無權享受購買咱們華夏普通商品房的福利,也沒這個權力
客戶想了想咬牙承受的房價:我能不能罵髒話?一句麻麻批就好!
開發商: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