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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院試,案首是林姝戈,原劇情趙承志的小三元再無希望。
……
鄉試,也即秋闈,要在省貢院中舉行,林姝戈動身前,向縣夫人提出要趁此空暇先成家,縣太爺本想秋闈要緊,哪能分心,正要拒了,就聽林姝戈說鄉試後立即入京,不得功名誓不回家。
此時功名並不好考,費個年是常態,七八年不出奇,十年、數十年也偶有之,縣太爺一邊欣慰一邊發愁:若是一去四五年,錯過好年月成親,怕是要和李家交惡。
縣夫人不想這些,卻希望兒子成親之後一擊即中,然後一索得男,留下骨血使自己夫婦能含飴弄孫……
想到大孫子嗷嗷待抱,她自發催促著縣太爺下聘,緊鑼密鼓的要把婚事在短時間辦成。
李宛宛提出過要功名,林姝戈就成了秀才,還是案首,李家欣喜之餘,應得爽快,等李宛宛得知此事,李家已收了林家聘禮。
若是院試前,李宛宛就應了,可如今她身心都交付給了趙承志,怎願意再嫁他人?於是某日林姝戈外出歸來,李家馬車裡下來一人,叫住了他。
&ldo;林家哥哥,請等一等……&rdo;
作者有話要說: 我改了文,但脈絡和劇情是沒改的,把有些讀者可能忽略的再寫寫清楚。
1原主就算不愛未婚妻,可他本該有個未婚妻並順順利利的成婚。
2原主的下場就是因為李宛宛穿越過來了,還看上了趙承志。當然,追求真愛本身沒錯,你不能用古代思想去想。可是原主在這件事上何其無辜?他是很不好,很不值得人看上,可是本身古代定親也不是原主決定的。
3兩方就是天然對立的,和平退婚不存在的,原主憑什麼平白無故沒了未婚妻?這件事就是無解的,只能看最後誰段位高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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