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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念禾捧著書回了房,沒坐多久,鄭氏便回來了,特送了粥水進來,看她吃完,端走前還不忘囑咐道:「你好好休息,若有事情,叫一聲就是。」
此時日出天光,正合看書。
沈念禾先去翻那本《大楚刑律統類》。
楚承晉制,多數法條法令不過改頭換面而已,學士院定稿前她就細細研讀過,最後還是在沈家書坊印刷的,可謂熟得不行,此時重看一回,果然並無什麼變動,分明就是從前自己看過的那一版。
再去翻那《大魏建隆重詳定刑統》,也是一脈相承,只在少許條例上稍作改動,其法理核心同樣毫無變化。
兩冊書都抄得很仔細,連錯字都無一個,字型大小均勻,排列整齊。
沈念禾翻到最後,正要去取另一本屯田治水事考,忽然發現尾頁處夾了兩頁紙,開啟一看,卻是一篇文章。
紙上字型同書冊上的如出一轍,只是多了幾分生硬,少了些圓滑,應當也是出自裴繼安之手,乃是臧否前朝,也就是大楚朝覆滅原因的。
全文攏共數百言,緊緊圍繞「法」一字,敘說大楚李氏立朝前期,百姓畏法,官吏明法,可到了二百餘年後,刑律未變而官吏顢頇,衙堂如同一灘渾水,舍銀錢便能脫罪。
此時百姓不畏法,官員不敬法,縱然綱法依舊嚴密,卻有法形同無法,自然天下大亂。
由此得出結論,法雖綱領,最要緊還要人來治。
這文章雖是老調重彈,然而用辭簡凝,結構得當,讀來有的放矢,寫得確實不錯,看得出作者才氣逼人。
可沈念禾卻無心細品。
文中說大楚立國兩百多年,終歸覆滅,由文後落款年月往前推算,愈五甲子,距離自己死時已是足有三百載。
她雖然早有預料,當真看到事實後,還是有些難以接受,又去翻了那屯田治水事考。
這一本按編年紀事,歷數齊燕晉楚魏五朝當中的治水、屯田之法,簡剖其中道理,又評點事情功績,編得非常詳盡,另有作者按語,更顯其人胸中自有丘壑在,並非草率而為。
沈念禾從頭翻到尾,齊燕晉三朝著名水事、農事,與她記憶中並無二致。
再到大楚朝,其中秦州一項乃是她生前便同義兄提過,自稱願獻銀修造。
其時不過構想,眼下果然已經成事,造福郡縣二十餘處,百姓近十萬,只不知是最後是誰出的錢。
又往後翻,其餘楚、魏事例俱是極為陌生,然而一二三四,甲乙丙丁,顯然並非杜撰,而是依實而敘。
她看書極快,到得下午已經全數閱覽完畢,又去那裴繼安房中換書。
後院安安靜靜,倒是前頭有鍋瓢碰撞之聲,煙囪處冒出炊煙,想來是鄭氏在做飯。
沈念禾不擅廚事,也不去添這個麻煩,徑直去了裴繼安房中,才行到門口,只見房門大開,當中一人正埋首箱籠裡收拾東西,不知為何,竟是毫無聲響。
對方聽得動靜,轉頭見她捧著書,便站起身來,指向當中桌面道:「你起來了,這裡有幾本詩文閒書,正好與你解悶。」
正是裴繼安。
一旁床上搭著疊好的吏員公服,他身著襴衫,看著是才下差的樣子,一面說,一面把箱籠蓋上,自己則是走到桌前。
桌上擺著一個包袱。
他上前將那其開啟,當中有一枚腰牌、一件疊好的外衫,另有一個書盒。
書盒並不大,約莫一豎掌厚,裴繼安拿了遞與她道:「你得閒翻一翻,等看完了再拿來給我,不著急還。」
沈念禾接過一看,果然是些詩文遊記。
裴繼安又道:「宣縣雖是小地方,幸而旁邊就是長蘆縣,長蘆乃是宣州州城所在,與此處路途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