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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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應該有始有終的。
潘以倫是在南京路隔壁的小弄堂裡等她的。
這有點兒像地下黨接頭,他發簡訊告訴她具體方位,她循著去了,遠遠就看見他頎長的身影,戴了眼鏡加一頂絨線帽,還用高領衛衣遮著半張臉。他靠在那邊的牆根處,如她頭幾回見他那樣,又是一身孤寂。
潘以倫也老遠就看見了她,看她走過去,深深地望著她。
潘以倫起身,領著楊筱光從南京路的這一頭往前走。
這條步行街歷史悠久,很多戀人在這裡約會,也有很多戀人在這裡彷徨,還有很多戀人在這裡分手。
楊筱光輕聲說:“我們沒有正式逛過街。”
潘以倫伸手握住她的手。
這是第一次逛街。
霓虹燈像閃爍的山,山不過來,他們過去。走過去很簡單,他們卻都覺得難。
滿心的落索,錯錯錯。
起頭有雕像,遊人歡躍地在留影。楊筱光拉著潘以倫的手,問兜售“拍立得”的小販:“拍一張要多少時間?”
小販拍拍胸脯:“十五秒。”
他們站住,她支著手做了兔子耳朵的手勢在他的腦袋上,他也屈就,蹲下。
楊筱光心中微酸,為什麼互相屈就之後,仍得屈服?
十五秒後照片出來,他們看著,互相笑了笑。小販靈光一閃:“哎,你是—”
但是晚了,照片已經被拿走。
潘以倫從T恤口袋裡拿了平光眼鏡戴上。
楊筱光說:“多麻煩,好像007。”她想,他真的和以前不一樣了。
潘以倫笑笑,露了齒,似黑夜裡的陽光。就一束,一下,一閃而逝,好像他們的心情。他們都在想,這是不得不這樣。他要顧她,她也要顧他,還有好多人要顧。
霓虹招牌壓過來,讓人喘不過氣。他們就這樣踏著五光十色的石子路走著,路面很光,霓虹的色彩蔓延到腳下,一步一步踏過去,時間在流逝。
楊筱光握著他的手,生平第一次,從手指開始戰慄,一直到心頭。
潘以倫一路講。
“小時候在這裡同新疆人幹過架,被抓到派出所,學校裡差點兒除名,日暉哥同校長談了半個小時,所有事情不了了之,我平安畢業。”
楊筱光就想,是的,他們的少年時代是如此天差地別。
她說:“十一的時候,這裡遊客很多,我和好朋友賣氣球。我們面子薄,躲在弄堂裡打了十個氣球,結果還是不敢兜售給遊客,最後送小朋友了事。”
潘以倫說:“以前在那條弄堂裡銷過打孔碟,躲過城管卻躲不過地痞。於是多學了兩手,也不用再躲地痞,直接撂倒算數。”
楊筱光說:“我拿著老爸給的午飯錢在這裡偷偷摸摸買過歐美打孔牒,餓得我一個月瘦了五斤,正好減肥。”
潘以倫扣住她的手:“我知道。”
就這麼一句,不再說了。
他知道什麼?楊筱光抬頭要看清他,光影卻混亂。來來回回,其他人的身影模糊了他的影像。
年輕的情侶,蜜糖般靠在一起。楊筱光想靠,又退縮。她原本就決定了退縮,又何來資格可靠?
握緊的雙手,隔著不可名狀的距離。
這裡人如潮水,人生也如潮水,向前向前。到了盡頭,是黃浦江。楊筱光站在黃浦江邊說:“正太,是我扛不住壓力,你得怪我。”
潘以倫的吻像江風一樣溫柔,她用手遮住他的臉。他們如平凡情侶一樣,最後熱吻一次。
兩人的壓力兩人承擔,卻大到她無膽無力擔。
這是她的戀愛,結局糟糕,通不了關。
楊筱光最後低頭,認輸。